導 入 企業(yè)管理者必備的十大實施理念
第一講 《條例》的出臺背景
一、建設項目資金不到位
二、工程建設領域欠薪
三、施工企業(yè)勞動用工不規(guī)范
▲本講互動與答疑
第二講 《條例》制定的總體思路
一、貫徹落實總書記、總理關于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重要指示批示
二、堅持問題導向,突出重點,兼顧一般
三、處理好與民法、建筑法、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關系
▲本講互動與答疑
第三講 《條例》在監(jiān)督檢查方面的規(guī)定
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加強監(jiān)督檢查
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在查處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處理
三、發(fā)生用人單位拒不配合調查、清償責任主體無法聯(lián)系等情形的處理
四、對用人單位開展守法誠信等級評價
▲本講互動與答疑
第四講 《條例》在法律責任方面的規(guī)定
一、明確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的法律責任,促使用人單位履行主體責任
二、突出工程建設領域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
三、明確政府部門監(jiān)管不到位的責任,促使政府投資行為更加規(guī)范
▲本講互動與答疑
第五講 理順工資支付關系 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頑疾
一、明確農民工工資支付的責任主體
二、用人單位應編制書面的工資支付臺賬
三、工程建設領域各主體相互制約
四、政府應急周轉金可先行墊付
▲本講互動與答疑
第六講 逃避支付工資可能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
一、逃避或有能力不付可能構成犯罪
二、讓“討薪”行為處于法律“紅線”內
三、監(jiān)督管理中構成犯罪的追究刑責
▲本講互動與答疑
第七講 以行政立法方式保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一、將民工工資問題納入法治化軌道
二、全鏈條治理建設領域欠薪問題
▲本講互動與答疑
第八講 若干問題分析
一、施工總承包單位應按有關規(guī)定存儲工資保證金
二、農民工與用人單位就拖欠工資存在爭議,用人單位有舉證責任
三、用人單位未付工資,由出資人承擔清償責任
▲本講互動與答疑
第九講 對農民工工資拖欠應急預防措施
一、組織領導
二、工作職責
三、突發(fā)事件報告程序
四、突發(fā)事件處置措施
▲本講互動與答疑
第十講 案例分析
第十一講 《條例》要點解讀
第十二講 全面互動答疑與課程總結
時長:1~2天
編制與講解:屠建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