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1952年9月出生,安徽無為人。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北京大學立法學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人大常委會法治建設顧問,中國法理學會副會長。曾一度被稱為“中國立法學之父”。1984年畢業(yè)于北京大學獲碩士學位,之后留校任教至今。期間獲得北京大學中青年學術骨干,國家教委跨世紀優(yōu)秀人才,國務院特殊貢獻專家稱號等榮譽,1989—1990在澳大利亞墨爾本大學作訪問研究,1996—1997在美國伊利諾依斯大學作訪問學者。主要從事立法學和法理學研究和教學,在國內(nèi)率先創(chuàng)立立法學科并取得成功。1988年出版國內(nèi)第一部《立法學》,為立法學在我國崛起發(fā)揮了重要作用。1994年推出60萬字的長篇論著《立法論》,提出、研究和闡述了中國立法理論和實踐中亟需解決的一系列重大新問題,拓寬、深化和推進了國內(nèi)的立法研究。在司法考試培訓領域,周旺生教授也取得了相當大的成績,他長期從事司法考試輔導,曾經(jīng)多次參加過律考和司法考試的命題,教學嚴謹,經(jīng)驗豐富,其深入淺出,層層剖析的授課風格,理論與實務相滲透的授課方法深受學員的好評,命題預測準確率非常高,是極具權(quán)威性的司法考試輔導名家。主要講授司法考試法理學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