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步”兩個字,重在“讓”字,它表明,前方一定是遇到了前進的阻力,必須后退以求目標的達成。也就是到了不讓不成的地步。這種時局只有三種情況,一是對抗,二是僵持,三是僵局。
一、 對抗
就是對著干,對抗是因為人家對你在某點上產生了意見不同。那怎么辦呢?如果是意見不同,既然對抗是因為某一點,而不是整個面,那就繞過一下,先把那個點放一放,看看能否從另一個側面繞過來,證明雙方哪一方的觀點更正確,也許當初是因為某個人的片面而引起的,事實甚于雄辯或者論據更偏向于哪一方。比如,你一報價,對方說貴,你說不貴,結果雙方對抗。這時候,我們不要再爭論貴不貴,看看對方的需求是什么,然后再看這個需求的滿足需要什么代價,再來談價格就可以了。
結論:談判中對抗的“讓步”方法是先放一放,處理一些別的問題,可能這個問題就迎刃而解了。也就是換個跑道,不直面沖突,再向前進。
二、 僵持:
僵持好比兩個人走獨木橋,到中點的時候,你要我讓一下,我讓你讓一下,結果誰也不讓誰,但雙方還沒有到劍拔弩張的地點,只是各不相讓。既然沒有劍拔弩張,說明雙方都還有所顧忌,要么是擔心強不過對方,要么是怕對將來產生不利的影響。這個時候,雙方還有談的余地。此時只有一個辦法,就是暫時停(或坐)下來,看看還有沒有別的可以打動或說服別人的地方。比如,都歇會兒,看雙方態(tài)度有沒有改變,或換個地點,都先退回去,坐在對岸說清楚了再過,或者換個人來跟對方聊,也或者換個話題跟對方聊,這些都試過后,再看談判怎么處理下去。
結論:談判中僵持的時候,妥協(xié)的辦法就是休息,搜集信息資源想辦法,把時空或人與話題都換一片看是否有辦法說服對方。
讓步:僵持由于尚有余地,所以即使要讓步,也只能是象征性的,否則對方會覺得你可讓的余地還很大,會得寸進尺。常見以下二種情形:
a、 表姿態(tài):證明自己大氣大度,先讓一步。
b、 給面子:領導出來的時候,不讓步不行,但讓多了也不行,只能象征性才能推動。
c、 造雙贏:成交后,給出點小的讓步,讓對方感受更好一些,否則對方可能反悔。
三、 僵局:
僵局也好比在獨木橋上的時候,什么辦法都想過了,還是誰也不讓誰,似乎只有動手才是解決問題的最后辦法——爭奪。如果有一方不希望動手解決問題,但與對方直接已經沒法溝通了,你應該猜得出來,答案就是抬出第三方,第三方的調停也只能有一個答案,必須做出實質性的讓步,否則解決不了問題。
實質性的讓步,為了不使對方得寸進尺,最好的辦法是稱讓步是領導給予的,而且還有條件,哪怕條件是不對稱交換,也可以成功阻止對方的進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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