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標管理”的概念是管理專家彼得德魯克(Peter Drucker)1954年在其名著《管理實踐》 中最先提出的,其后他又提出“目標管理和自我控制”的主張。德魯克認為,并不是有了工作才有目標,而是相反,有了目標才能確定每個人的工作。所以“企業(yè)的使命和任務,必須轉化為目標”,如果一個領域沒有目標,這個領域的工作必然被忽視。
因此管理者應該通過目標對下級進行管理,當組織最高層管理者確定了組織目標后,必須對其進行有效分解,轉變成各個部門以及各個人的分目標,管理者根據(jù)分目標的完成情況對下級進行考核、評價和獎懲。目標管理的優(yōu)點至少有五個方面:
(1)形成激勵。當目標成為組織的每個層次、每個部門和每個成員自己未來時期內欲達到的一種結果,且實現(xiàn)的可能性相當大時,目標就成為組織成員們的內在激勵。特別當這種結果實現(xiàn)時,組織還有相應的報酬時,目標的激勵效用就更大。從目標成為激勵因素來看,這種目標最好是組織每個層次,每個部門及組織每個成員自己制訂的目標。
(2)有效管理。目標管理方式的實施可以切切實實地提高組織管理的效率。目標管理方式比計劃管理方式在推進組織工作進展,保證組織最終目標完成方面更勝一籌。因為目標管理是一種結果式管理,不僅僅是一種計劃的活動式工作。這種管理迫使組織的每一層次、每個部門及每個成員首先考慮目標的實現(xiàn),盡力完成目標,因為這些目標是組織總目標的分解,故當組織的每個層次、每個部門及每個成員的目標完成時,也就是組織總目標的實現(xiàn)。在目標管理方式中,一旦分解目標確定,且不規(guī)定各個層次、各個部門及各個組織成員完成各自目標的方式、手段、反而給了大家在完成目標方面一個創(chuàng)新的空間,這就有效地提高了組織管理的效率。
(3)明確任務。目標管理的另一個優(yōu)點就是使組織各級主管及成員都明確了組織的總目標、組織的結構體系、組織的分工與合作及各自的任務。這些方面職責的明確,使得主管人員也知道,為了完成目標必須給予下級相應的權力,而不是大權獨攬,小權也不分散。另一方面,許多著手實施目標管理方式的公司或其他組織,通常在目標管理實施的過程中會發(fā)現(xiàn)組織體系存在的缺陷,從而幫助組織對自己的體系進行改造。
(4)自我管理。目標管理實際上也是一種自我管理的方式,或者說是一種引導組織成員自我管理的方式。在實施目標管理過程中,組織成員不再只是做工作,執(zhí)行指示,等待指導導和決策,組織成員此時已成為有明確規(guī)定目標的單位或個人。一方面組織成員們已參與了目標的制訂,并取得了組織的認可;另一方面,組織成員在努力工作實現(xiàn)自己的目標過程中,除目標已定以外,如何實現(xiàn)目標則是他們自己決定的事,從這個意義上看,目標管理至少可以算作自我管理的方式,是以人為本的管理的一種過渡性試驗。
(5)控制有效。目標管理方式本身也是一種控制的方式,即通過目標分解后的實現(xiàn)最終保證組織總目標實現(xiàn)的過程就是一種結果控制的方式。目標管理并不是目標分解下去便沒有事了,事實上組織高層在目標管理過程中要經常檢查、對比目標,進行評比,看誰做得好,如果有偏差就及時糾正。從另一個方面來看,一個組織如果有一套明確的可考核的目標體系,那么其本身就是進行監(jiān)督控制的最好依據(jù)。
2014-11-20日,肯思特管理咨詢有限公司為“浙江蘭惜蝶針織服飾有限公司”的管理人員進行了主題為《目標管理》的現(xiàn)場培訓。執(zhí)行本次培訓的是國際注冊咨詢師(CMC)、國際注冊高級培訓師、EAP咨詢師、肯思特咨詢首席咨詢師、培訓師何東征,感謝肯思特專家組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