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探討媒體融合的創(chuàng)新路徑與深層問題,分析、總結媒體融合的典型經驗,12月3日上午“責任與榮譽”媒體融合與新興媒體建設高層論壇北京站召開。
要治理虛假信息,就需要針對虛假信息傳播過程中各個環(huán)節(jié)的對象主體提出要求、落實責任、各個擊破。
第一,就是媒體自身的責任。以微博微信為代表社交媒體以及新媒體平臺,往往處于最直接的“信息源”端口,就有必要從源頭上發(fā)力,提高新聞生產制作門檻,將假新聞阻攔在外。在這方面,當前的大數據算法等新技術都能夠極大促進這一目標的實現。
第二,就是發(fā)揮組織的作用。當一家媒體不能自覺約束自己的經營行為時,媒體機構聯合起來組成的行業(yè)自律協(xié)會和組織,就有必要迅速行動起來。
第三,是國家政府層面的監(jiān)管力量。2016年國家網信辦牽頭的“清朗”系列專項行動,行動期間,在各級網信、工信、公安、文化等部門協(xié)同配合下,關閉違法違規(guī)賬號104.5萬個、空間群組129萬個,關閉違法違規(guī)網站2000多個。
傳媒工作者有責任引領廣大網民提升媒介素養(yǎng)、幫助公眾增強信息鑒別能力。公眾情緒往往能夠成為加速虛假信息傳播的“催化劑”;所以媒體一方面需要做好本職工作、嚴格審核把關信息。
另一方面,也應該通過日常傳播中持久的宣傳教育,以及在爭議事件中的理性發(fā)聲,正確引導輿論,助推一種理智的社會討論風氣的形成,防止謠言抓住人們普遍的心理弱點擴散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