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我,妻子,兒子(兩歲三個月大),外婆(岳母的媽媽)。
我和妻子帶著兒子去看外婆,讓兒子叫“阿祖”,一直不肯,妻子靈機(jī)一動,跟兒子說“那跟阿祖拜拜一下”,兒子伸出那長得跟我很像的、短短的、胖胖的小手晃了晃“拜拜”,妻子趁機(jī)要求兒子說“阿祖,拜拜”,兒子果然很聽話照做了,于是“阿祖”高興得直夸“乖”
讓別人做一件事或認(rèn)同一個觀點,他不配合不支持,可以采用另一個簡單的要求或觀點,讓他配合支持,然后再提進(jìn)一步的要求或觀點,這樣容易獲得最終的配合支持。
異議處理、促成交易、說服對方等不也都需要這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