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jiān)獄,犯人們生活的地方。進去的人悔不當初,誰能想象監(jiān)獄里是這樣一番景象?而出來的人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以善生活,因為他們不想再進一次那恐怖的地方。那么,看守所里到底是怎樣的情境呢?這本法制小說《罪孽》就向我們描述了拘留嫌犯的看守所里的景象。
書中主人翁田匯豐因挪用公款嫌疑被逮捕入獄,以他從入獄到出獄的經(jīng)歷為主線來展現(xiàn)牢頭毆打嫌犯,克扣飯菜,搶奪財物,唆使小弟無端刁難、辱罵、欺凌嫌犯;嫌犯之間動輒毆斗、凌辱;吃喝拉撒睡,行走坐臥都受到限制,還有思念家人的憂傷,饑餓、傳染病的折磨等等。這就是監(jiān)獄,不僅要處處受辱,食不飽腹,受人欺凌,還要承受思念之苦。
監(jiān)獄里的犯人過的生不如死,監(jiān)獄外的家人也同樣慘不忍睹。小說的另一條主線是田匯豐的妻子汪鳳賢千方百計予以救助,到處哀告求人,送錢送物,仍無濟于事,還遇到騙子想乘人之危騙錢。田匯豐入獄的當晚,女兒就被情人誤殺,藏尸滅跡。汪鳳賢既找不到丈夫的去向,又找不到女兒的下落,既要到處求人拯救丈夫,還要到派出所請求尋找女兒,而后在公安局找到女兒尸首認尸的時候,經(jīng)受不住打擊去世,婆母也因兒子入獄、孫女被害病故。這就是犯人的親人,身心疲憊不堪,卻不想放棄一絲一毫的希望,到處奔波勞累,只為了讓身處監(jiān)獄的家人出來。
書中前后穿插了那些形形色色嫌犯的兇殘、丑陋、無恥的犯罪行為,以及一些嫌犯無可救藥的惡行。小說共計51萬多字,所敘述和記錄的大都是負面的犯罪嫌疑人的罪孽,但作者要努力呼喚的是正面效應(yīng),只有充分揭露那些丑陋的東西,才更能引起人們的警醒,知道法律的嚴厲,犯罪后的痛苦,懂得遠離犯罪。
當今社會,犯罪事件頻頻發(fā)生,據(jù)中國青少年犯罪研究會統(tǒng)計資料表明,20世紀70年代全國刑事犯罪每年80多萬起,其中青少年犯罪占80%左右;現(xiàn)如今,全國刑事犯罪中70%以上是青少年犯罪,而十五六歲的犯罪案件又占了青少年犯罪案件總數(shù)的70%以上。全國2.2億青少年學生中,平均每分鐘發(fā)生- -起刑事案件。從上面的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中國青少年犯罪不在少數(shù),那是什么樣的原因造成的呢?歸根結(jié)底,案件發(fā)生的原因就是這些人法律意識薄弱!還有家庭法律觀念不強!
如果每個家庭每天都能擠出一點點時間,或者放棄打游戲看視頻玩手機的時間用來學習法律、閱讀有關(guān)法律的書籍,是不是就可以增加對法律的認知,從而減少沖動的懲罰?答案是肯定的! 法律的愚昧,是社會、家庭、當事者的最大不幸!而一旦讓人得到法律的啟蒙、教化,減少或避免犯罪,那必然是我們所希望的!所以作者根據(jù)看守所、監(jiān)獄提供的案例及大量相關(guān)資料撰寫此書,展現(xiàn)了一個個觸目驚心的行使犯罪和在看守所相互摧殘的畫面,以及受到什么樣制裁的判決,力求以形形色色違法犯罪的敘述引導人們知法、懂法、重法、執(zhí)法,從而時時處處不越法,少走彎路,避免牢獄之災(zāi)苦難的降臨。
試想,我們兒時誰曾像背唐詩三百首,去上鋼琴、外語、寫作、書法、繪畫等輔導課那樣,去學學法律知識,從小就有法律意識?有幾多人物能說清楚究竟怎樣預(yù)防犯罪和避免受到各類侵害?有誰曾常給孩子、親朋好友講講案例故事,引發(fā)法律興趣?有幾個案犯在作案的時候,知道他的犯罪違背哪一條法律,會受到什么樣的法律制裁?
法律的愚昧,是社會、家庭、當事者的最大不幸!而一旦讓人得到法律的啟蒙、教化,減少或避免犯罪,那將是何等的功德!社會各界及諸多專家一再呼吁,控制犯罪,防患未然……但市場化的各行其是的年代,談何容易?活生生、血淋淋的犯罪人、作案事,驚心靈,動魂魄,往往最能吸引人,最能觸動人,最能發(fā)人深思,使人警醒、憂患……知然后行,方能戒驕、戒躁、戒嗔、戒癡、戒狂、戒暴、戒殺戮,戒一時之勇,戒僥幸心理。
《罪孽》這本小說所敘述和記錄的大都是負面的犯罪嫌疑人的罪孽,但作者要努力呼喚的是正面效應(yīng),只有充分揭露那些丑陋的東西,才更能引起人們的警醒,知道法律的嚴厲,犯罪后的痛苦,懂得遠離犯罪。只要讀者在閱讀的同時,能看到犯罪的丑惡,意識到犯罪的苦難,得到改惡從善的滋潤、滲透、啟迪、警示,那就是本書的最大幸運了。
(權(quán)威媒體報道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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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出后部/王俊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