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變的第三步:終止舊有的不良行為
要想有新的人生,單單是知道所要的目標和改變的杠桿仍是不夠的,你還得有高度想改變的意愿才行。如果你還是如以前的想法、做法,那我可以告訴你改變無望,你仍然會生活在痛苦和沮喪之中。如果我們一直沿用舊有的行為模式,最后所得的結果依然會跟以前一樣。
有時候人們會因為舊習慣所帶來的痛苦而想改變,可是又舍不得這個舊習慣所能帶給他們的“快樂”,這就好像有的人因為受傷而受到旁人的關注,為了繼續(xù)引起他們的關注,他就不大愿意自己的傷過早康復。
你可以去作任何所希望的改變,可是如果不變能使你獲得改變所不能得到的足夠好處時,那么你就算是改變了,日后依然會很容易地又回復舊有的行為。如果要改變他這種行為,我們就得為他找出必須改變的杠桿,同時指出他的改變方向。
如果你能讓一個人在肉體或者精神上覺得痛苦,那么就能使他拿出決心,想要脫離而去追求快樂,這時他舊有的行為模式便為之改變。符號相互作用論者米德出強調社會交往的參加者試圖站在別人的角度上,模仿別人的方式去觀察自己,這樣既可以讓他們知道自己在別人面前是怎樣的,也可以使他改變目前的行為,使之產(chǎn)生令人滿意的效果。
要想改變舊有習慣,所用的方法越是令自己痛苦就越有效果。如果真正想改變的話就得拋掉過去的認知,改換一個新的行為模式,然后一而再、再而三地強化,直到這個行為成為習慣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