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自行束修以上,吾未嘗無誨焉!
作為教育家的孔子自然是高尚的,但孔子并不白干。
孔子辦教育,他也要付出成本,束修的意思似乎不難理解。
修即臘肉,又叫脯。束修就是十條捆攏在一起的臘肉??鬃右膶W生初見面時給他送十條臘肉,作為學費。這是他收費的最低標準,底線。凡自愿給我送上十條臘肉,我從沒有不教他的??鬃訉嵲拰嵳f,就這樣簡單。孔子說,不好意思,本人也有家小,每日青菜豆腐總不可少,就收那么一點點、一點點。
束修被正常理解為學費應該沒什么問題。從漢朝開始,束修就作為學費的代名詞了。文革前的馮友蘭先生認為是學費;改革后的錢遜先生也認為是學費,只不過他認為是古代一種最微薄的見面禮;即使文革后期批林批孔,由中華書局出版、署名北京大學哲學系1970年級工農(nóng)兵學員的《論語批注》所持的觀點,也與馮、錢二位先生并無不同。例外的是1975年6月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小冊子《孔丘教育思想批判》,作者另作新解,說“束”是絲,“修”是肉。說孔丘宣稱,必須用絲和肉或比這更貴重的物品交納學費的人,他才招收為弟子、施以教誨。當時生產(chǎn)力不發(fā)達,不是貴族,誰能衣絲食肉呢。束修是相當高昂的代價,學費成了大問題。但被解作絲與肉的束修,無論它如何代價高昂,不還是學費嗎。
可孔子是圣人,大成至圣先師,收費不是有損光輝形象么?
就著這個思路,臺灣傅佩榮先生《〈論語〉心得·束修問題》(國際文化出版公司2007年1月第1版)引東漢儒者鄭玄的解釋,以束修為年齡之別稱,說孔子的話應該念成“自/行束修/以上”。是從十五歲(可以行束修之禮的人)以上。或者說,只要十五歲以上的孩子,孔子就愿意教誨。不同意馮友蘭先生所說,什么“生活總是要維持的”,孔子不及蘇格拉底。外國的蘇格拉底聲稱不收學費,中國的孔子也不收學費,這是傅先生的言外之意。但我想,蘇格拉底不收學費他大概很有錢發(fā)了橫財,該不會還以權謀私搞了腐敗或者偷稅漏稅巨額財產(chǎn)來歷不明,有大錢了誰在乎這點小錢。
束修為年齡之別稱,傅先生解釋說,這就好比“弱冠”表示男子二十歲,“及笄”表示女子十六歲。傅先生進一步說明,由于孔子說過,孔子以后,人們通常用“而立”代指三十歲,“不惑”代指四十歲。既然孔子說過的“而立”、“不惑”能成為專有名詞,束修怎么就不能用來指稱十五歲男子呢。應該能。但是,那得“孔子以后”。是誰在“孔子以前”,將束修的本義,古代男子十五歲正式就學時奉獻的薄禮,早早引申轉化成了男子十五的代稱?
傅先生從自己的理解出發(fā),為孔子原話重新標點?!白?行束修/以上”和“自行/束修/以上”當然兩回事了。中國文字確是可以游戲!記得兒時聽一笑話,有人寫一紙條,貼于墻角,以警內(nèi)急者,曰:“過路人等不得在此小便”,意頗明了,即為“過路人等/不得在此小便”。由于未加標點,有好事者加之。再看,是“過路人等不得/在此小便”。一時方便者眾,墻角遂成大海。
香港的南懷瑾先生,也作了過度解讀。依他的看法,問題出在自行兩個字?!墩撜Z別裁·孔子的學費問題》(復旦大學出版社2007年3月第三版)解釋自行束修,即自行檢點約束,南懷瑾先生認為:“孔子這句話的意思是說,凡是那些能反省自己,檢束自己而又肯上進向學的人,我從來沒有不教的,我一定要教他。”
想把孔子說得比較好一點,南懷瑾先生說不能把束修理解成學費。收學費就不好了?南懷瑾先生還正經(jīng)擔憂:孔子三千弟子,如果束修是臘肉,他哪里吃得了這許多臘肉??鬃映圆涣诉@許多臘肉,他還不能送人,不能以物易物,不能拿去換錢?孔子傻呀。再說,三千弟子一定都得以臘肉作為贄敬呀??鬃诱f到收費標準時不過打個比方,南懷瑾先生就真當孔子成天在那收受臘肉。
孔子絕無教育產(chǎn)業(yè)化的主張,他辦的也不是義務教育。就是我們今天辦義務教育,當教師的不也得領工資拿獎金不是??鬃邮菍崒嵲谠谵k教育,但他有言在先:我是要收學費的。
馮天瑜教授釋束修為絲與肉,抬高收費標準,實為貶損孔子;傅佩榮和南懷瑾先生否認束修是學費,意欲為孔子貼金,硬貼的結果,形同飾偽。那么,真實的孔子,活生生的孔子呢?
孔子是不是圣人不說,借束修來觀照,孔子是一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