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務員缺乏勞動合同保障
2008-08-13 新法制報
核心提示
近日,從事多年家政服務的陳女士遭遇了雇主逃跑、工錢無處討要的尷尬。“雖然與家政公司和雇主簽訂了三方用工協(xié)議,卻保障不了我們的合法權益?!痹S多家政服務員認為,他們在雇主家中從事勞務,并以此獲得報酬,他們就屬于勞動者,但家政公司不跟他們簽勞動合同,他們得不到勞動保障。
記者調查發(fā)現(xiàn),少數(shù)家政公司實行“員工制”管理,將培訓后的鐘點工派到雇主家,每月給他們發(fā)工資,建立勞動關系。但目前,南昌多數(shù)的家政公司更像中介,這些公司的家政服務人員的合法權益很難得到保障。專家呼吁,國家應盡快出臺家政服務行業(yè)管理法規(guī),以規(guī)范家政服務行業(yè)行為和保護家政服務人員的勞動權益。
案例:雇主跑了工資沒處討
今年48歲的陳女士,從農村來南昌打工多年,一直從事著家政服務行業(yè)。今年上半年,她白天同時做著兩份鐘點工,晚上還幫一對在南昌做生意的夫婦照料小孩,雇主通過家政公司找到她時,開出了每月700元工資。
“這份工作是從3月23日開始,當時與雇主和家政公司簽訂了一份用工協(xié)議,協(xié)議約定工作時間為半年,工資每月23日發(fā)放?!标惻空f,今年7月上旬,雇主的生意不好,拖欠了近兩個月房租,被房東趕了出來。由于沒有住處,她將小孩帶回家照顧,而這期間雇主也承諾一定會發(fā)她的工資。
7月14日早晨,陳女士將小孩帶到了家政公司?!肮椭鹘有『斕爝€承諾16日會將工資發(fā)到她手中,但從15日開始,雇主的手機就停機了,19天的工資也就泡湯了。”陳女士也多次找到家政公司,家政公司對此卻表示無能為力。
調查:家政行業(yè)很少簽勞動合同
記者通過走訪南昌市幾家家政公司了解到,大多數(shù)家政公司只會在員工找到工作后,簽訂一份雇主、家政服務員和家政公司三方的用工協(xié)議。用工協(xié)議的內容一般只包括工作時間、工作內容、工資待遇、人權平等、違法違約行為及其處理辦法等,并沒有提到法定假日、保險和從業(yè)者在工作中遭遇意外傷害等問題。
“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有利于人員管理和行業(yè)規(guī)范。我們應該是南昌率先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家政公司?!蹦喜饘氊愒律┕镜呢撠熑藙⑾壬硎?,由于月嫂市場緊俏,公司也希望有穩(wěn)定的員工,與公司的月嫂們簽訂勞動合同后,接到業(yè)務就能以公司員工的性質派往雇主家中,這樣也有助于提高企業(yè)形象。
“家政行業(yè)簽訂勞動合同很難實現(xiàn)。”南昌管家婆家政服務中心的黃女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家政公司是微利行業(yè),很少具備與員工簽合同的條件。而且家政服務員具有流動性和不確定性。大多數(shù)家政公司都屬中介性質,與家政服務人員之間不發(fā)生勞動關系,沒有雇傭關系,因此,家政公司幾乎不與家政服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而就在記者采訪時,在一旁等待開工的鐘點工郭女士也表示,不能將自己“綁”在一家家政公司,她一般同時做幾份鐘點工,而工作往往并非同一家政公司介紹的。
作為南昌市最大的家政公司南昌市婦聯(lián)家政服務中心,在職的家政服務員有6000多人,而簽訂了勞動合同的員工僅有100多人。南昌市婦聯(lián)家政服務中心的總經理張二偉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制約簽訂勞動合同的因素主要還是員工社保金交納的問題,從事家政中的外來務工人員因為無法解決社保金問題而沒法達成協(xié)議簽訂勞動合同,而簽訂了勞動合同的員工則是享有政府社保補助的南昌下崗職工。
勞動部門:“中介型”家政不適用勞動合同法
省勞動與社會保障廳勞動工資處李處長表示,目前,家政公司分為“中介型”和“員工制”兩種形式。一些家政公司實行“員工制”管理,將培訓后的保姆、鐘點工派到雇主家,每月給他們發(fā)工資,建立勞動關系?!皢T工制”家政公司必須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但要求所有家政公司與家政服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卻是不合理的,因為大多數(shù)家政公司屬于中介性質,并不適用于勞動合同法,“中介型”家政公司并不需要與家政服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注冊資產不足50萬元以上,而簽勞動合同的家政服務公司屬非法運營公司,是不受勞動法保護的。這也是許多家政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受限的因素。”李處長表示,“員工制”的家政公司向外輸出勞動力時,屬于勞務派遣性質,而勞務派遣的家政公司也是有一定資質要求的,這類公司注冊資產必須達到50萬元以上,且簽訂勞動合同后還需要到勞動部門進行登記備案。
目前,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對于家政服務這一塊還需完善,當家政服務人員的權益受到侵害時,可依據(jù)民法通則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省婦聯(lián):將向人大提出議案
“從事家政服務行業(yè)的多為下崗女職工或農村婦女,文化程度不高,維護她們合法權益顯得至關重要?!苯魇D聯(lián)發(fā)展部李部長認為,家政服務員的工資和勞動保障不足,合法權益容易受到侵害,所以簽訂勞動合同對于維護廣大婦女同胞的權益有很大幫助。
李部長說,每一屆的婦女代表大會、人民代表大會等都會有代表提出保護廣大婦女同胞的議案,關于家政服務員簽訂勞動合同問題,也將作為提案提出,這對于維護婦女同志的權益有著積極作用。
專家:應盡快出臺家政行業(yè)管理法規(guī)
中國勞動法學研究會會員、知名勞動法學專家梁碩南表示,家政公司派遣家政服務人員的性質不同于勞動合同法中的勞務派遣。勞動合同法中的勞務派遣接受派遣的是用(工)人單位,而家政公司派遣家政服務人員,接受派遣的是家庭。由于家政公司派遣家政服務人員與勞動合同法中的勞務派遣相沖突,以致目前家政公司與家政服務人員是否應當簽訂勞動合同也備受爭議。
梁碩南認為,目前,有些地區(qū)如深圳已經立法通過,家政公司為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因此,目前在地方還未就此立法時,家政行業(yè)宜采用中介型,主張不簽勞動合同。他呼吁,國家應盡快出臺家政服務行業(yè)管理法規(guī),以規(guī)范家政服務行業(yè)行為和保護家政服務人員的勞動權益。
文/記者淦丹丹、實習生孫瑾、劉麗娟
來源:“大江網(wǎng)-新法制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