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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潤霖:微店的銷售去中心化是在詐胡!【微店三篇之二】
2016-01-20 7334

        從邏輯規(guī)范的角度而言,我們考察一個業(yè)務創(chuàng)新行不行的標準只有兩個:前提和邏輯。換言之就是,這個項目存在的前提是不是真實的,比如說人們有就近購買的便利需求,社區(qū)店才有存在的價值;其次是由這個前提導出結果的方法符不符合正常的邏輯,有沒有偷換概念?有沒有指鹿為馬?如果前提和邏輯都沒有問題,我們自然認為這是一個好項目。

        正如當年基金火熱的口號一樣:你錯過了股市,還想再錯過基金嗎?今天,微商對無數(shù)中小創(chuàng)業(yè)者亮出的口號如出一轍:你錯過了淘寶,還想再錯過微商嗎?只是當年基金前車之鑒余音猶在,微商依樣畫葫蘆地宣傳鼓動,似乎有些弄巧成拙地自扇耳光。

        做出微商會成為2008年基金的論斷也許過于武斷,但從基本的邏輯層面來看,以微店為載體的微商應該很難蹦跶起來。

        首先,微店存在的前提有兩個,一是網(wǎng)絡讓萬物互聯(lián),交易成本極低;二是人人都有買和賣的需求,且熟人交易能增加信任感。第一個條件當然是滿足的,以淘寶為代表電商的成功,也證明了這一點。第二個條件則是偷換了買賣的對象概念,即人人都有買的需求,但不是可以向任何人買;人人都有賣的需求,但不是人人都有賣的資質和能力。熟人推薦能增加信任感,但摻進買賣的相關利益以后,這份信任感還會有嗎?

        其次,微店能夠發(fā)展的邏輯則是,產品過剩時代的到來,大量富余產品需要找到銷售出口,廠家需要賣貨,中小賣家更需要賣貨,根據(jù)六度分隔理論,任何廠家只要發(fā)展任何消費者成為自己的下線經(jīng)銷商,就能把商品賣到世界上任何地方,發(fā)展的越多,通路越多,所謂全民營銷也就水到渠成。而微信的發(fā)展則為這種可能提供了工具。是不是看起來似曾相識?嗯,是的,傳銷的基本邏輯也是用的這套理論。況且,以個人為單位的銷售組織,更多的是做全民銷售,而不是全民營銷。

        再回頭看看淘寶,以C2C為基礎的個人集市,作為電商發(fā)展的初級階段,已經(jīng)完成了教育和培養(yǎng)消費習慣的歷史使命,其負面價值正在被放大,正面價值越來越被忽略。以京東商城為代表,淘寶商城后來居上的B2C業(yè)務,經(jīng)過兩年左右的調整期后,迅速擊垮了喧囂一時的淘寶集市。以企業(yè)為單位的賣家群體的成熟,才是消費者趨之若鶩的根本原因。淘寶終將成為棄兒已經(jīng)是毋須討論的事情,微信想以微商作為突破口,時機選得有些不合時宜。

       再說說微店,很多人鼓吹微商之所以是趨勢,是因為未來一定是傳播去中心化,所以每個人都有可能成為賣的中心。這里其實有個偷換概念的地方,互聯(lián)網(wǎng)時代,未來是去中心化,但不是銷售去中心化,而是傳播去中心化、信息去中心化。正因為信息多渠道以后,消費者對信息辨別的成本會越來越高,對資質、信譽和服務的要求反而會增強,個體相對于組織,這些都是天生的弱項。而信息去中心化后,會迫使企業(yè)在資質、信譽和服務方面做出更高的標準。

        如果說,微商不能成為微信盈利的未來,那微信的未來在哪里?

        微信首先是一個大的信息交流平臺,而未來去中心化后,信息的多渠道則是主要表現(xiàn)形式,人人都有麥克風,人人都是主持人。微信如果能夠通過評論、轉發(fā)、點贊等功能開發(fā)出一套商品的試用、評價、推送體系,后臺只涉及運算方法的搭建(這套運算體系可能是成敗的關鍵,要充分考慮作弊成本高于收益),并用城門立木的方式,取得公眾對這套評價體系的信心,既不能落入淘寶曾經(jīng)被質疑的監(jiān)守自盜,又不能掉進百度推廣曾經(jīng)面臨唯利是圖。構建有獨立信用的資質的第三方,向上可以成為國家宏觀經(jīng)濟走向的參照值,向下可以成為企業(yè)市場報告的提供者。

        另一方面,微信今年搖紅包活動,消費者對場景促銷的熱情,出乎所有人的意料。這里的場景包括了兩個方面:一個是時間點,比如重大的節(jié)假日;一個是促銷參與的地點,比如說電視機前而不一定是在店內。按此思路發(fā)展,微信完全可以發(fā)展一套企業(yè)促銷線上電子工具的合集,通過為企業(yè)提供促銷工具或者平臺,成為盈利的突破口。當然,工具平臺和信息平臺要相互獨立,才能保證信息平臺的信譽體系不被瓜田李下,工具平臺專注于市場化促銷工具的開發(fā),而不是躺在信息平臺上面吃“公關費”的紅利。

        微店可休,平臺信譽體系待建,微信任重而道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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