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消費者在滿足自己的需要時是怎樣在眾多產品中作出選擇的呢?這里首先要理解兩個概念:一是產品選擇系列,另一個是需求系列。
產品選擇系列是指為了滿足某種需求可供選擇的各類產品(或服務),而需求系列是指促使一個消費者產生某種欲望的各類需求。例如,王先生需要娛樂,能滿足這一需求的產品或服務有許多,如旅游、打球、看電影、聽戲、唱卡拉ok等,這些構成了一個產品選擇系列。另外,王先生在需要娛樂的同時,還附帶著一些其他的需求,如這項娛樂還必須能健身、安全、價格低等,這就構成了一個需求系列。也就是說,消費者通常都面臨一大批能滿足其需要的產品,在對這些產品進行選擇時,人們依據的標準是產品的效用和價值。
所謂效用,是指產品滿足人們欲望的能力。效用實際上是一個人的自我心理感受,它來自人的主觀評價。所謂價值,就是消費者的付出與所得之間的比率。付出就是指消費者購買產品時應承擔的成本,包括金錢成本、時間成本、精力成本和精神成本等;所得就是購買產品時獲得的利益。包括感官利益和情感利益等。所以,營銷者應通過增加利益,降低成本來提高產品帶給消費者的效用和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