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珠海的顧客去某商場購買了一臺彩電,因為急著回去(已預定好車票),買了電視機后,顧客要求營業(yè)員快速給他交貨,而營業(yè)員也答應5分鐘之內(nèi)把電視機送到出口。此時,顧客想五分鐘的時間已來不及購買其它物品,就在出口等。等了五分鐘后沒有見人過來,顧客耐著性子又等了五分鐘,兩個五分鐘過去了,還是不見營業(yè)員的蹤影,半小時又過去了,仍不見送貨員出現(xiàn),顧客火了,直沖前臺投訴……
經(jīng)核實,原來家電部的出貨程序是這樣的,商品出貨首先要當班管理人員簽字后拿單去倉庫調(diào)撥,需經(jīng)防損員檢查、簽字后才可送到出口,在這個程序中,若有一個人不在,時間就會拉長很多。
案后語:
1、做為營業(yè)員應根據(jù)實際情況給予顧客較為準確的答復而不是“信口開河”。
2、如果在承諾的時間內(nèi)不能兌現(xiàn),應同相關人員確認還需等候的時間后及時告知顧客。因為流程方面的一些問題需要顧客多等一會兒,要同顧客講清楚也許會得到諒解,但若一直沒有反應,也就難免讓顧客生氣了。
3、管理人員應注意:在工作中假如有事情要離開崗位(如帶班管理人員有事情需離開賣場),必須給其他工作人員交代清楚自己去了哪里,以便于迅速找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