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稅已經爭議了多年,在經過了多年的物業(yè)稅的模擬試點之后,可以看到非常明確的指導意見,就是加快房產稅立法,并適時推進改革。可以解讀為,全面推進房產稅改革的過程中,不是擴大房產稅試點范圍的問題,而是要立法先行,依法執(zhí)行的問題。
中國在再分配方面,直接稅的作用之弱恐怕全世界獨一無二。在新興經濟體中已經走到了領頭羊位置的中國,如果從政府的稅收方面來看,近70%是來自間接稅。在這方面,中國顯然是缺少現代化的稅制特征的。而現在所說的房產稅作為一種長效機制,可以使地方稅體系建設和地方政府職能合理結合。
現在真實的中國城鎮(zhèn)化的水平是,戶籍人口的城鎮(zhèn)化率只有40%。國際經驗表明,走到70%的高位才會轉入低平發(fā)展階段,按照每年提一個百分比,也需30年。在這種情況下,房地產是國民經濟的支柱,但是這個支柱能不能健康地發(fā)揮作用,至關重要。房產稅有利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fā)展,有利于促進這個產業(yè)對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作用。反之,如果這個支柱建設不到位,就會不斷困擾我們,一會兒出現過熱,一會兒出現過冷,一會兒出現肆無忌憚的炒作,一會兒讓大家感覺到要崩盤。當然我們一向反對這種極端化的判斷,但是顯然在這方面我們缺乏長期穩(wěn)定的制度框架。
另外,房產稅對中國現在特別重視的共享發(fā)展、收入再分配有獨特的意義。作為直接稅,除了籌集政府收入,特別重要的是它會發(fā)揮按照支付能力原則在稅收上抽肥的作用。對有豪宅、有多套房的對象,可以讓其多做一些稅收貢獻,讓這些資金進國庫。而抽肥之后就能補瘦,政府可以扶助弱勢群體,加強保障房建設,促進社會福利,這也是一種共贏。這不是讓先富起來的人傷筋動骨,是適當讓渡。這樣,總體來說,中國的直接稅比重提高,就可以把間接稅的比重下降。宏觀稅負保持穩(wěn)定的情況下,整體稅收痛苦就會減少。因為越來越多的收入是有支付能力的人在發(fā)展享受層面做了一種讓渡,而不是像過去經濟學分析的,大量的實際稅負落到了消費大眾身上,而消費大眾中的大多數是中低收入階層。這樣優(yōu)化了稅負結構,降低整個社會的稅收痛苦,當然就是促進社會和諧。
同時,房地產市場這幾年也進行了調整,在有大量的以三四線城市庫存房為主的情況下,房屋貸款融資方面,已經表現出了加杠桿。在整體要求去杠桿的導向之下,我們其實一直強調這是新供給經濟學的概念,只能是結構性的去杠桿。在房地產市場調整過程中,既然要去庫存,就應適當地加杠桿。加杠桿已經不適合一線城市,一線城市現在雖然熱,但是主要的需求方還應肯定,主要還是剛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很少有前些年那種肆無忌憚地進入市場進行炒作的情況,因此沒有必要再加杠桿。
但是,在三四線城市還要考慮適當地加強房貸杠桿??扇绻皇窃谏虡I(yè)性貸款基礎上加杠桿,不足以解決三四線城市去庫存的問題,因為三四線城市已經形成了可能供給的住房,它主要的銷售對象還是農民工,他們的支付能力不足以按照商品房的定位充分地吸收庫存,一定要有政策性的杠桿。在優(yōu)惠房貸按揭的同時加政策杠桿,把一些房轉成共有產權房和公租房,解決中低端社會成員住有所居的貸款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