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律師認為,家庭暴力主要有以下幾點危害:
1、家庭暴力侵害了受害人的人格尊嚴和身心健康,甚至威脅生命。
實踐中,受害人身體受到殘害、甚至被毆打致死的情況屢見不鮮;而受害人不及時有效的遏止家庭暴力,又不知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在忍氣吞聲、長期遭受暴力的扭曲心態(tài)下,將施暴者殺死的情況也時有發(fā)生。
2、嚴重影響、破壞了社會組成細胞——家庭。
家庭暴力,必然影響夫妻感情。當妻子無法接受其丈夫的暴力時,以選擇離婚、離家出走、甚至以暴抗暴等途徑擺脫遭受的暴力,致使家庭破裂、毀滅。
3、影響子女的正常生活和成長。
經常發(fā)生家庭暴力的家庭,對孩子的身心健康有著嚴重的影響,特別是直接對孩子施暴時,更容易使孩子的情緒產生恐懼、焦慮、厭世的心理,輕者影響孩子的情緒,他們自卑、孤獨,影響學習和生活;嚴重者,孩子們會離家出走、荒廢學業(yè),甚至還走上犯罪的道路。
本律師結合辦案經驗總結出:受害人從第一次受到家暴就積極反抗,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是防止家暴、乃至維護家庭穩(wěn)定的最有效武器,以下為本律師總結出的反家暴的幾種武器,提供給大家:
1、立即撥打110報警。
我省已經制定出《甘肅省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規(guī)定》,根據(jù)該規(guī)定,各級公安機關特別是基層派出所,應當依法受理家庭暴力受害人的投訴,不得以“家庭糾紛”為由將受害人拒之門外;對于正在實施的家暴要立即制止;對于因家暴造成的傷害,要制作筆錄、固定證據(jù)、鑒定傷情,必要時給予施暴者15日以內的拘留;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因此,對于正在遭受家暴的女性,應第一時間撥打110。
2、向婦聯(lián)投訴。
保護婦女合法權益,是婦聯(lián)最重要的職責。當女性朋友遭遇家暴后,可以找自己的“娘家”尋求幫助,這些幫助包括為遭遇家庭暴力的女性提供庇護,進行心靈撫慰和開展法律援助;對施暴者進行批評教育,向施暴者的單位或有關部門反映情況等。蘭州市的朋友可以撥打蘭州婦聯(lián)“12338”的維權熱線聯(lián)系婦聯(lián)。
3、向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
新修改的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明確規(guī)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jù)一方當事人的申請,裁定對責令對方當事人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針對家暴,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禁止被告毆打、威脅原告,如被告違反禁令,法院將視情節(jié)輕重處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身保護令”,目前我市已有法院作出這樣的裁定,蘭州市的朋友可以采用這一新型武器。
4、離婚訴訟。
對于屢教不改的施暴者,受害人應考慮如果家暴繼續(xù)這樣持續(xù)下去,是否能保證受害人的人格尊嚴與身心健康、子女的正常生活與成長以及家庭社會的安定團結,如果不能,盡快盡早的結束這段婚姻、以及在離婚訴訟中盡量維護受害人的權益,應該是較為理性的選擇。
5、人身損害訴訟及控告
對于施暴者給受害人造成的人身損害,受害人可以向施暴者提起民事的人身損害賠償訴訟;造成輕微傷的,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派出所)對施暴者予以行政拘留;造成輕傷及以上傷情的,可以要求公安機關追究施暴者的刑事責任;公安機關不追究的,可以要求檢察院責令公安機關追究或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最終追究施暴者的刑事責任。本律師認為,能在家打老婆的男人都是“外強中干”的男人,比他能強的“男人”向他“發(fā)難”,這種男人會比“女人”還老實。
以上為本律師總結出的幾種武器,歡迎大家討論,補充。本律師再次建議,第一次受到家暴就積極反抗,是反家暴最有成效的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