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簡稱“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省級行政區(qū)。省會合肥。位于中國華東,安徽界于東經114°54′-119°37′,北緯29°41′-34°38′之間,東連江蘇、浙江,西接河南、湖北, 南鄰江西,北靠山東,安徽省總面積14.01萬平方千米。
安徽省居中靠東,沿江通海,有八百里的沿江城市群和皖江經濟帶,內擁長江水道,外承沿海地區(qū)經濟輻射。地勢由平原、丘陵、山地構成;地跨淮河、長江、錢塘江三大水系。安徽省地處暖溫帶與亞熱帶過渡地區(qū)。淮河以北屬暖溫帶半濕潤季風氣候,淮河以南為亞熱帶濕潤季風氣候。
安徽省是長三角的重要組成部分,處于全國經濟發(fā)展的戰(zhàn)略要沖和國內幾大經濟板塊的對接地帶,經濟、文化和長江三角洲其他地區(qū)有著歷史和天然的聯(lián)系。安徽文化發(fā)展源遠流長,由徽州文化、淮河文化、皖江文化、廬州文化四個文化圈組成。截至2017年底,安徽省下轄16個省轄市,7個縣級市,54個縣,44個市轄區(qū)。
截至2018年末,安徽省常住人口6323.6萬人,實現(xiàn)地區(qū)生產總值30006.8億元,第一產業(yè)增加值2638億元;第二產業(yè)增加值13842.1億元;第三產業(yè)增加值13526.7億元。
地名由來
安徽建省于清朝康熙六年(公元1667年),省名取當時安慶、徽州兩府首字合成,因境內有皖山、春秋時期有古皖國而簡稱皖。
建制沿革
安徽分屬不同的部落(揚越、百濮)和諸侯國。
西周出現(xiàn)了吳國、六國、舒國4個諸侯國。
東周出現(xiàn)了越國、楚國、吳國、蕭國、桐國5個諸侯國。
春秋期間(前770年-476年),分屬宋國、楚國、蔡國、徐國。
秦代實行郡縣制,境內長江以南屬會稽郡、九江郡,以北分屬泗水郡、碭郡、陳郡。
秦末至楚漢相爭期間,增置鄣郡、衡山郡、廬江郡,并為九江、西楚、衡山等諸侯國分領。
西漢,安徽先后分屬為淮南國、廬江國、衡山國、六安國、荊國、淮陽國、梁國。
東漢,省境長江以南屬揚州,以北屬徐州、豫州。
三國鼎立期間,分屬孫吳、曹魏二國。
東晉時期,淮北地區(qū)分屬“五胡十六國”中的劉漢、后趙、前燕、前秦、后秦、后燕等國,常守舊制,仍為徐、豫(含東豫)2個州分領。
南北朝時期,宋、齊、梁、陳均先后收復過淮北地區(qū),領有江南地區(qū),并長期以江淮地區(qū)為南北紛爭的戰(zhàn)場。陳朝后期則以長江為限,江淮及以北地區(qū)分屬北齊、北周。南朝后期,安徽長江以北先后分屬北朝的北魏、東魏、北齊、北周。
隋統(tǒng)一中國后,境內分置廬江、譙郡、汝陰、淮南、鐘離、戈陽、同安、宣城、新安、歷陽。
唐分中國為十道,安徽分屬河南道、淮南道、江南東道。
五代十國時期,淮北地區(qū)先后分屬后梁、后唐、后晉、后漢、后周,南方(含江淮、江南地區(qū))先后分屬吳國和南唐國。
北宋政和元年(1111年),分屬江南東路、京西北路、京東西路、淮南西路、淮南東路5個路。宋室南渡,宋金對峙,金人據有淮北,南宋據有淮南、江南。
元代實行行省制,安徽先后分屬江浙行省、河南江北行省、江淮行省。
明朝,屬南直隸,安徽分屬廬州府(合肥)、鳳陽府、安慶府、太平府、池州府、寧國府、徽州府、徐州府、滁州府、和州府、廣德府。
鳳陽府為明朝的陪都明中都。
清初滅南明,廢南京,以南京原轄區(qū)域改設江南省??滴趿辏?667年),分江南省為江蘇(含上海)、安徽二省,安徽省(巡撫衙門駐安慶)轄廬州府(今合肥)、安慶府、徽州府、寧國府、池州府、太平府、鳳陽府、徐州府、廣德府、和州府、滁州府。這是安徽建省之始,取安慶、徽州二府的首字而得名,簡稱“皖”。
太平天國在安徽境內占領區(qū)建政是采取省、郡(州)、縣三級管理體制,改清代的府為郡。
中華民國成立后,廢府、州、道,北京政府初期實行省、縣二級管理,今安徽境內碭山、蕭縣仍屬江蘇省,其余60個縣仍屬安徽省。
民國3年(1914年),碭山、蕭縣屬江蘇省徐海道;長江以北屬淮泗道、安慶道,江南屬蕪湖道。
民國21年(1932年),實行首縣制;10月10日,實行行政專員督察區(qū)(專區(qū))制。
抗日戰(zhàn)爭期間,省境建政根據地分屬皖中(江)、淮北、淮南。
日偽、汪偽政權時期,今省境分屬淮海省、安徽省。
解放初期,長江以北分屬皖西邊區(qū)、江淮邊區(qū)、豫皖蘇邊區(qū)。
1949年4月15日,安徽省長江以北地區(qū)解放。1949年4月20日,安徽全部解放,設皖北、皖南行署區(qū)兩個省級行政區(qū)。
1952年8月7日,皖北行署區(qū)與皖南行署合并成立安徽省政府,并將省會設在合肥。
1955年4月14日,為了更好治理洪澤湖,安徽的盱眙縣和泗洪縣劃歸江蘇,作為交換,江蘇的蕭縣和碭山縣劃給安徽。
1966年1月,安徽省人民委員會中斷。1968年,安徽省人民政府正式恢復辦公。
1983年,安徽實行市管縣體制,設立合肥、蚌埠、安慶、淮南、蕪湖、馬鞍山、淮北、銅陵8個地級市。
1987年-2000年,增設黃山、滁州、阜陽、宿州、六安、巢湖、亳州市、池州、宣城9個地級市。
2011年8月,撤銷地級巢湖市。設立縣級巢湖市,原地級巢湖市所轄的一區(qū)四縣分別劃歸合肥、蕪湖、馬鞍山三市管轄。
2015年10月12日、12月3日,國務院分兩次批復同意安徽省銅陵、安慶、六安、淮南四市部分行政區(qū)劃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