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戀是男女個人結成夫妻關系的行為,是家庭成立的標志和基礎?;閼訇P系的本質在于它的社會性,即按照一定的法律、倫理和習俗規(guī)定建立的,夫妻關系是一種特定的人際關系和社會關系,婚戀動機不僅是以社會認可的方式滿足夫妻雙方的性需要,繼而生兒育女,繁衍后代,而且包含經濟方面的考慮。
發(fā)展階段
社會交換論者把求愛者視為理性主義者,他們選擇能給自己帶來更多幸福的人作伴侶;而所有導致愛情的因素均可歸結為利益和價值。兩者既有物質的、經濟的因素,也包括社會的、心理的因素。
據此理論,愛情發(fā)展大致經歷四個階段。
(一)取樣與評估 互不相識的雙方在某一群體中選擇愿意交往的對象,所考慮的主要因素是交往的收益與成本及其相抵消后的贏余。如果收益及贏余超過自己期待值,對方成為追求的目標。
(二)互惠 在此階段,雙方盡可能交換收益,即為對方提供收益,也從對方獲益,同時力求降低成本。如一起聊天,互贈禮品,共同討論有興趣問題等,但避免進入對方的私密性領域。在交換中,雙方互惠,兩個人親密感加強。
(三)承諾 雙方認為從對方得到的收益大于從其他異性那里得到的,因此停止與其他異性的交往,雙方關系相對固定,開始一對一頻繁交往。(四)制度化 親密感的加強,雙方都覺得離不開對方,又擔心對方離開自己,希望能通過契約形式將雙方關系制度化,如訂婚,辦理結婚手續(xù)。契約使雙方關系具有排他性,彼此忠實。
形式
愛情的形式愛情在不同情境以及不同需要的背景下有以下六種常見的形式:
(一)激情式 雙方初次見面立即互相吸引,一見鐘情。
(二)友誼式 愛情是一種深情厚誼,并非神秘莫測的感情。
(三)游戲式 “有時我不得不回避我的情人們,以免他們互相發(fā)現?!?
(四)占有式 “如果我懷疑我愛的人跟別人在一起,我的神經就緊張?!?
(五)邏輯式 最好與一位和自己背景相似的人相愛。
(六)忘我式 “我寧愿自己吃苦,也不讓我愛的人受苦。”
愛情三角形
有的學者認為,愛情是由親密(重視彼此的喜歡、理解與期待)、激情(魅力與性吸引)以及承諾(決策、承諾)三因素組成的三角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