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指標管理的四大難題及其解決(3)
黃德華
第三,給銷售員的銷售指標是偏高些還是偏低些?選擇給予銷售員的銷售量指標偏高的,屬于分配指標的高指標流派,他們的觀點是給銷售員所設(shè)定的銷售指標要高于大多數(shù)銷售員實際所能達到的水平。因為人的本性是懶惰,而高指標能刺激銷售員更努力地工作。他們還認為:銷售隊伍是一支喜歡挑戰(zhàn)壓力的隊伍,給予他們偏低的指標,是對他們的一種侮辱。對于銷售員而言,有壓力就有動力,如果競爭對手定了高指標,雖然他們有可能沒有完成,但他們的市場份額可能就會增大。另外,銷售指標定低了,銷售員會無所謂,于是他們就會優(yōu)哉游哉地從事銷售工作,反正已經(jīng)完成了銷售指標。
選擇給予銷售員的銷售量指標偏低的,屬于分配指標的低指標流派,他們的觀點是給銷售員所設(shè)定的銷售指標要約低于大多數(shù)銷售員實際所能達到的水平。因為銷售員是靠士氣生存的隊伍,通過努力就可以完成指標,努力越多,完成指標越高,完成指標越高,心情就會越好,心情好,銷售士氣就會提高,銷售生產(chǎn)力也就會越高。銷售指標定得低一些,反而會激勵銷售員更努力地爭取更優(yōu)異的銷售業(yè)績,產(chǎn)生良性的馬太效應(yīng)。黃德華認為,這個問題也是很難回答的,都有道理。要根據(jù)公司文化、隊伍情況與競爭情況而定。
黃德華在12年的銷售指標分配過程中,堅持大多數(shù)人能夠完成銷售指標,最好是每個銷售員完成銷售指標。對于中基層銷售經(jīng)理而言,銷售指標總量一般是既定的,他分配給銷售員的銷售量指標不是考慮偏高還是偏低,而是考慮分配銷售量指標的程序與方法是否更公正更公平。士氣高漲的銷售隊伍一般是多數(shù)銷售員完成指標計劃的隊伍,大家都洋溢著笑容。是100%的銷售員完成指標好還是80%的銷售員完成指標好?很多銷售指標低流派的銷售經(jīng)理,都主張20-60-20原則,20%超額完成銷售指標,60%剛好完成銷售指標,20%沒有完成銷售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