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yè)業(yè)績指標體系建立的三個關鍵步驟
關鍵績效指標法(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KPI),它把對績效的評估簡化為對幾個關鍵指標的考核,將關鍵指標當作評估標準,把員工的績效與關鍵指標做出比較地評估方法。KPI法符合一個重要的管理原理--“二八原理”。在一個企業(yè)的價值創(chuàng)造過程中,存在著“20/80”的規(guī)律,即20%的骨干人員創(chuàng)造企業(yè)80%的價值;而且在每一位員工身上“二八原理”同樣適用,即 80%的工作任務是由20%的關鍵行為完成的。因此,必須抓住20%的關鍵行為,對之進行分析和衡量,這樣就能抓住業(yè)績評價的重心。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說是目標管理法與帕累托定律的有效結合。關鍵指標必須符合SMART原則:具體性(Specific)、衡量性(Measurable)、可達性(Attainable)、現(xiàn)實性(Realistic)、時限性(Time-based)。
建立關鍵績效指標體系,其主要步驟有:
根據(jù)職責分工的,確定哪些個體因素或組織因素與公司整體利益是相關的;
1. 根據(jù)崗位業(yè)務標準,定義成功的關鍵因素;
2. 確定關鍵績效指標,績效標準與實際因素的關系;
3. 關鍵績效指標的分解。
有些部門工作量化的確有困難,就從工作要求、時間節(jié)點上進行量化
如人力資源管理者、行政事務人員、財務人員,其關鍵績效指標的量化難度相對大,實際處理,可以從考核其工作任務或工作要求來界定,可以通過時間來界定。從實質上講,被時間所界定的工作任務或工作目標也是定量指標。
作者:蔡強,四季明略管理咨詢公司 首席顧問。網(wǎng)址:www.sjmldo.com 電話:15822580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