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災害過程中受損的社會財富中,絕大部分損失是可以避免的,或者通過災害發(fā)生前的風險管理工具能夠做到防災減損。不論是從國家治理的社會學角度還是從投入產出的經濟學角度而言,防災防損是減輕災害損失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提高全民國家安全意識,增強全民國家安全責任感,夯實國家安全的社會基礎。因此,有必要認清這些災害的發(fā)生、發(fā)展,主動而為,盡可能減小它們所造成的危害。
從風險管理的角度來看,對于災害風險的防災減損主要有三個環(huán)節(jié):首先是風險識別和評估,其次是在此基礎上的風險防范和化解,最后是風險分散和轉移。要想科學地實現風險防范與危機處置,從根本上落實防災減損的社會效果,不僅僅需要從社會治理的頂層設計上奠定基礎,在科學認知和經費投入上予以保障,而且需要在政府主導下多方共同參與災害防御體制機制的建設,以及促進全社會防災防損意識的提升。
受制于“九龍治水”的局面,我國在很長一定時間內,重風險的分散和轉移,忽視風險控制和損失降低;注重損失補償,忽視防災防損;注重“存量”風險的處理,忽視風險“減量”工作;注重災害過后的社會“可恢復性”問題,忽視社會的風險暴露和災害“易損性”問題。實際上,災中的搶險救災和災后的恢復重建并不能顯著改善社會面對災害的脆弱性,風險分散和轉移也并不能真正降低風險,從根本上也并未真正減少人民生命財產和社會總體經濟的損失。
與國際上減輕災害損失的先進國家相比,最大的差別是我國在防災領域的努力不足:即把將發(fā)生的救援事件關口前移,對于災害隱患,既災害萌芽狀態(tài)的識別、宣教、普及、警告、中止的工作幾乎為空白。
政府職能從“減輕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從單一、被動、應急的危機管理模式向全面、主動、長期的風險管理模式轉變,從“處理存量風險”向“促進風險減量”延伸,是當今社會的一個重要趨勢。最佳的危機管理就是預防危機的發(fā)生。
災害損失評估理論的測試報告顯示,防災防損的投入產出比是:投入到防災防損的十元錢,抵得上救災的一百元錢,更抵得上抗災的一千元錢,甚至相當于災后重建的一萬元錢。樹立起“防災防損就是增產”和“減災能力也是生產力”的經濟觀和價值觀。并以此為統(tǒng)領,樹立防范勝于救災的意識,變被動救災為主動減災,將有助于徹底改變各級政府和企事業(yè)單位“輕事先預防、重事故救援、嘆損失無補”的傾向。
安全問題每時每刻都值得高度重視。在本質上,國家安全是一個“公共產品”,它關系民生所望、國家穩(wěn)定和社會發(fā)展。就災害理論而言,許多災害事件發(fā)生之后,常常會誘發(fā)出一連串的次生災害,這種現象就稱為災害的連發(fā)性或災害鏈。災害鏈中各種災害相繼發(fā)生,從外表看是一種客觀存在的現象,而其內在原因還值得進一步研究和探討。
在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中,之所以設立應急管理部,就是為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風險,健全公共安全體系,整合優(yōu)化應急力量和資源,推動形成統(tǒng)一指揮、專常兼?zhèn)?、反應靈敏、上下聯(lián)動、平戰(zhàn)結合的中國特色應急管理體制,提高防災減災救災能力,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wěn)定。
期盼盡快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導、法制保障、社會參與的防災減災救災體制機制,編織一張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公眾安全預防和防御網,一旦災害發(fā)生,能夠將受災損失降到最低,最大可能地保護生命與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