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楊資歷背景
國家十二五規(guī)劃專家組成員,中華律師聯盟發(fā)起人,注冊安全工程師,安康計劃專家組講師。
長期服務于學前教育行業(yè),擁有資深的課程教育,開發(fā)經驗。和多地教育局有著長期的合作,擁有自己的師資團體。可以根據幼兒園的需求制定相應的課程。將復雜的法律知識、安全知識用案例的方式帶給學院。淺顯易懂。
園長這一稱謂在光鮮的外表下,其實是一個天天做著繁復工作的“包工頭”?!皥@長”這個職稱應該是整個幼兒園的管理者,而實際情況是,現今的園長并沒有真正的從事過實際的管理工作,而更多得工作經驗是在具體事務性工作上的,只是在職責上成為了老師的“頭”,而非管理者。在繁復的工作之外,還要消耗大量的精力處理園所每天發(fā)生的意外事故事件,且慎重、快速、合理的解決隨后產生的糾紛和賠償事宜,盡力讓家長滿意以維持幼兒園的正常運營。園長每天都要面對這些無法預知的安全風險及由此產生經濟賠償的可能性,大多心力交瘁,精神惶恐。幼師作為幼兒園最基層的服務者,扮演著多種角色:教師、保姆、醫(yī)生、律師、教練、無理由道歉機器等等,長此以往,身心疲憊,抵抗情緒增強,大多數都因為情緒原因產生輕度精神障礙,乳腺增生等職業(yè)病。人本就是不穩(wěn)定危險源,大量依靠人力的工作是極易產生失誤甚至事故的,例如:忘記給孩子喂藥了,喂錯藥,送孩子送錯班車,衣服拿錯了等等,老師在自責之余,還需要無休止的道歉,同時承擔家長對園所品質的質疑,更有甚者,不管有無過錯都要忍受家長的質疑甚至責罵。
當意外事故事件真正發(fā)生時,我們會發(fā)現,幼兒園面對家長除了無底線道歉,毫無保護自己的能力與工具,更多的只能進行賠償息事寧人,以確保幼兒園的正常運轉。但是,隨著家長法律意識越來越高,而相對國家法律對于幼兒意外事故方面法律的空缺,這個行業(yè)所面對的不合理賠償也越來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