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人看來幸福是擁有很多財富、地位與名利,其實不以為然,幸福生活可以很簡單,未必一定要那么富有,人的一生很短暫,大多數(shù)的時間都是在追求外在的東西,不少人富有得沒有時間享受,那種富有只是給別人看的。人們常常將物質(zhì)作為幸福的保障,實際上,幸福只是個人的感覺,因為人都是活在自己的心態(tài)中。
佛法對貪戀的范圍十分廣泛,《成唯識論》曰:“貪與有、有具染著為性”?!坝小笔侨?,即欲界、色界與無色界;“有具”則是三有之因。三界的一切現(xiàn)象是招感的因緣,都是我們所貪著的對象所在。我們貪著身體,每天要把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可將辛苦賺來的錢花在穿著打扮上,貪戀財富,在富有都不滿足,甚至可違背良心,使我們無視道德的要求,無視法律的約束,在貪戀欲驅(qū)使下胡作非為。貪著地位,貪著名譽,貪著美味的佳肴,貪著悅目的色彩,貪著悅耳的聲音,貪著動聽的恭維,貪著舒適的住宅.............總之,我們貪著的一切一切。
當貪著沒有得到滿足時,我們的心不由自主的被它們所牽引,產(chǎn)生種種掛礙,正所謂“心無掛礙、無掛礙故”。心就會被強烈的希有占據(jù)著、折磨著,甚至導(dǎo)致病態(tài)的渴望,更會魔鬼般繼續(xù)摧毀平時的理性,陷入在貪戀的泥土中,越陷越深。
《華嚴經(jīng)》中說到:“若人欲了之,三世一切佛,應(yīng)觀法界性,一切唯心造。世間的所有萬事萬物究其根源,都是取決于有情的心念,業(yè)力的差別。
所以說,命運不是上天賜予,也不是偶然的機遇,而是要我們自己掌控方向,自己設(shè)置編寫程序,是由不同的行為所決定。
最終,生命還是擺脫不了業(yè)力的牽引,輪回的流轉(zhuǎ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