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績效管理或績效考核大家最頭疼的是如何設計考核指標,大家將所有的精力和時間都放在設計一個可以量化的指標,但是可以量化的指標設計出來是如此的艱難,很多企業(yè)就因為沒有找到可以量化的考核指標,讓員工產生不公平,對績效考核產生反感情緒,反而沒有達到績效的目標。
為了體現績效指標的客觀,公平性,很多企業(yè)開始將考核指標設計成為“德、能、勤、績”四項維度考核方式,這個考核方式合不合理,大家都有自己的評價標準,再次我舉一個案例與各公司從事績效管理人員分享。
"某單位確定了目標管理和績效考核作為今年的重點工作之一,相關職能部門也做了大量的宣傳工作,初步制定了“德、能、勤、績”的績效考核辦法,但從目的推行的結果看,效果并不理想,員工抱怨很多,普遍反映這種考核不能激發(fā)大家的積極性,甚至是一種形式工作,你覺的問題可能在哪些方面?“
通過這個小小的案例分析從中不難發(fā)現是指標設計的問題,指標設計到底存在哪些問題呢?這是做人力資源管理人員去深入思考的現象,這些現象在很多企業(yè)中存在,為什么會出現這種結果,我們要從“德、能、勤、績”四項維度考核指標來分析。“德、能、勤、績”四項維度考核指標能不能作為員工的績效考核指標項,如果說能,哪些指標時可以作為績效指標的。如果不能,如果做的話存在哪些問題。
1、“德”指標項,員工的品德能不能作為員工的績效指標存在,從字面上感覺可以作為員工的態(tài)度、品行來做考核指標,但是我們要先理清績效的運行的目的是什么?是激勵員工、改善員工的技能,并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從這三方面來審核“德”指標項并不能激勵員工,改善員工的技能,從而發(fā)揮員工的積極性,為什么呢?因為“德”指標項并沒有可以量化的,可以去衡量的事項,跟工作的好壞、效率的高低沒有必要的聯系,只能主管的分析這名員工的品德的優(yōu)劣問題,所以對業(yè)績的提升幫助不大。
2、“能”指標項,員工能力角度進行分析,一名員工能力很高,就能代表這名員工的工作效率高嗎?顯然不能肯定,對能力項指標進行考核,從激勵、改善技能,調到員工的積極性的角度很難體現,不能有效證明能力高的員工,其工作效率就越高。能力只能代表過去,不能代表現在自己的能力就適應目前企業(yè)的發(fā)展需求,所以能力作為績效考核項不適用于績效考核范疇內。
3、“勤”指標項,代表著這個人的工作態(tài)度問題,在工作中是否存在積極主動的,從這個角度來考核員工對應是否能激勵員工、改善員工的技能,并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三個角度分析,很容易的發(fā)現“勤”指標項不能發(fā)揮其作用。有些人會說可以調動工作積極參與并從而激勵員工更好的工作,但是“勤”指標項真的能有效的考核員工的積極性的程度嗎?這點確實很難,因為“勤”指標項是對過程的一個把控很難講提高業(yè)績和改善技能掛起鉤,因為沒有可以量化的數據做支持。
4、“績”指標項,是對業(yè)績和效率的結果的評測,關注員工的工作結果的一種考核指標項,業(yè)績高、效率高那績效考核的分數也就高,對應的績效薪酬報酬也就高,是一種可以量化的工作結果的測評方式。對業(yè)績高,效率高的員工給予獎勵,從而會更好的激勵優(yōu)秀員工,并充分的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對于業(yè)績差、效率低的員工給予指導方向,改善自己的工作技能,朝向優(yōu)秀員工學習,提升自己的工作積極性,所以在運行績效考核中“績”指標項,能更加充分的調動員工朝向正確的方面工作,鼓勵優(yōu)秀員工,幫扶較差員工,不斷的提升自己的工作價值。
所以大家在設計績效指標時,從“績”指標項方面來提起可以考核的績效指標項,以結果為導向的激勵,提升員工和企業(yè)的績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