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yè)拖欠員工工資,老板手機打不通、人跑路找不到、轉移財產等惡意欠薪行為,今后將被執(zhí)法部門快速固定證據,從而縮短員工討薪時間。
昨天,記者從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了解到,為了防范惡意欠薪行為,市中級法院、市檢察院、市人社局、市公安局根據近年來查辦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件情況,近日出臺了《關于做好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件查處移送工作的實施意見》。相比以往行政執(zhí)法法律依據不明確,這份意見在固定證據要件和查處移送規(guī)則方面作了進一步明確。
如,老板的手機等常用通信設備處于無應答狀態(tài),又未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的《勞動保障監(jiān)察詢問通知書》的要求3日內到指定地點接受調查處理,人力社保部門可以認定行為人以逃匿方法拒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
有的老板總說自己實在沒錢發(fā)工資。只要經行政執(zhí)法部門調查后,發(fā)現行為人具有現金資產、各類應收賬款,以及土地、廠房、設備、存貨、原材料等可變現資產支付勞動報酬的,可以認定為有能力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
而一些惡意欠薪行為,更是可以直接由人力社保部門移交公安機關。如故意銷毀賬目、名冊等相關資料,轉移財產、逃匿、暴力抗拒執(zhí)法等行為。
據市勞動保障監(jiān)察支隊介紹,這份意見實施后將統(tǒng)一違法事實證據的固定方式和查處移送案件的操作流程規(guī)則,提高行政案件移交為刑事司法案件的辦事效率,為員工討薪縮短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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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已有14名欠薪老板被依法審判
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中級人民法院統(tǒng)計,截至2014年6月底,寧波市已有14名惡意欠薪老板被依法審判,其中有7人被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5人被判處緩刑、2人被拘役宣告緩刑。
如江北一家緊固件制造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項某,拖欠10名員工163300元工資,然后逃匿至外地。江北區(qū)人社局按規(guī)定將案件移送警方。今年1月24日,警方在上海青浦將項某抓捕歸案。事后,項某不僅支付了全部拖欠工資,還被判拘役4個月,緩刑10個月,罰金2000元。
記者了解到,14名惡意欠薪老板,拖欠的員工工資金額從5萬元到86萬元不等。這些老板多數選擇更換或中斷通信方式,逃匿到外省市。
(轉自:中國寧波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