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了我老公家里沒錢,我想打掉孩子,他們又不愿意,現在孩子兩個月了,我沒工作,他們不給我生活費,我現在住娘家,所有開銷都是我爸媽在出,他發(fā)信息給我老公和他的家人,他們都不回,請問他們的做法是否違法,我能否起訴
答:
朋友,你好!
首先:我需要明晰這些情況才能給出精準答案。一是你有結婚證嗎?二是你們結婚多久了?三你是因為與老公吵架才住回娘家的嗎?四是你年齡多大了?五是你懷孕期間的心情一直這么糟嗎?六是你以前有沒打過胎,如果有打過,這次就一定要慎行了。七是你能自己養(yǎng)活自己不?
接下來,我給你建議:
一是:一定要去工作
人一定要經濟獨立:無論男人女人,無論有錢沒錢。因為這不僅僅是你養(yǎng)活自己的基礎,還是你人生的支點,是你的視角,是你的生活色彩,也是你活著的滋味。人不可以離開社會的,那會讓自己的生命萎縮、停止不前的;那會讓自己處于孤立無援的狀態(tài),當你拋棄這個社會時,你的家庭、你的老公就很容易拋棄你的。你的人生就難“風控”了。面對工作,我們任何人都沒有借口放棄。
二是:孩子是自己的
要不要孩子,養(yǎng)不養(yǎng)孩子,怎么養(yǎng)怎么育你公婆不是直接關系人。你與你老公才是第一位的當事人。孩子首先是你的。對于要不要孩子你要基于這些方面的考慮:你懷孕時的身體狀況,你孕期的心理狀況,你的工作安排,你的生存空間,寶寶出生后誰來幫助你,你老公的身心況況等。你先問問自己:“現在做母親我準備好了嗎?”“現在做父親我老公準備好了嗎?”“如果打掉孩子對身體會有哪些影響?”“我的年齡還適不適合打掉孩子?”等。
三是:有關義務問題
按道理你懷孕兩個月,還是可以工作的。對你老公還是對你公婆,就目前講,你還沒有辦法起訴。我認為夫妻之間最好自己能夠協調與溝通,而不是借助第三方,更有現在還沒到借助第三方的地步。
四是:溝通態(tài)度
一定不要將自己與家人對立起來。對自己與家人都耐性一些,否則吃苦的是自家人。
五是:要明確自己的本意
我想你的本意不是為著打掉孩子的,你也一定是舍不得的。只是你覺得“老公及家人太過了”,讓你無奈,打掉孩子,只是你為了引起他們的注意的說說而己,你來征求意見就是說明!
六是:不建議留這孩子
一方面你自己尚無工作,有了孩子你就更難了;二是你的身心己經不合適繼續(xù)妊娠;三是你自己好像沒有做好當媽媽的心理準備,那可是個大工程;四是你老公也一樣沒有做父親的能量與準備。如果身體允許的話,你可以考慮拿掉孩子。只是建議!
補充:話說多了,就很難有力量。所以、凡事只說一次,要給你老公及家人的心理立個這樣的規(guī)矩就是:“我說到做到”一旦有了這種心理印象,他們就不敢再忽視你了。
祝好!希望你早日走出糾結與負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