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陳益峰
原文摘自《陽宅十書》
人之居處,宜以大地山河為主。其來脈氣勢,關系人禍福最為切要。若大形不善, 總內形得法, 終不全吉。故論宅外形第一。
陽宅來龍原無異,居外須用寬平勢。
明堂須當容萬馬,廳堂門廡先立位。
東廂西塾及庖廚,庭院樓臺園圃地。
或從山居或平原,前后有水環(huán)抱貴。
左右有路亦如然,但遇返跳必須忌。
水木金土四星龍,此作住基終吉利。
惟有火星甚不宜,只可剪裁作陰地。
倘有卓筆及牙旗,聳在外陽方無忌。
更須水口收拾緊,不宜太迫成小器。
星辰近案明堂寬,案近明堂非窄勢。
此言住基大局面,別有奇特分等第。
——北京風水師、風水術數(shù)學傳人陳益峰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