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開 標
18、開標
18.1招標方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主持公開開標。開標儀式由招標方主持,評標委員會成員、投標單位及有關人員參加。
18.2開標會議在招標投標管理機構監(jiān)督下,由招標單位組織并主持,對投標文件進行檢查,確定它們是否完整,是否按要求提供了投標保證金,文件簽署是否正確,以及是否按順序編制。但按規(guī)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標文件不予開封。
18.3投標單位須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原件、資質等級證書副本原件、企業(yè)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或授權委托書);項目經理持項目經理證原件、身份證參加開標儀式。投標單位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將投標視為無效:
18.3.1投標文件未按規(guī)定密封:
18.3.2商務標無投標單位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委托人)印鑒(或簽字)的:商務標上的印鑒與資質證書上的名稱、名字不符及投標單位提供的有關資料、證書、證明材料有假或偽造的。
18.3.3投標文件未按規(guī)定填寫,內容不全或字跡模糊辨認不清;
18.3.4投標截止時間以后送達的投標文件;
18.3.5投標單位未按規(guī)定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原件、資質等級證書副本原件、企業(yè)代表人資格證明書(或授權委托書):項目經理持項目經理證原件、身份證參加開標儀式;
18.3.6項目經理與投標單位名稱不符和與本人不符的;
18.3.7項目經理資質*級以下(不含*級的);
18.3.8投標書中出現(xiàn)兩個以上投標報價的;
18.3.9未按第12.1、12.3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投標;
18.3.10投標單位串通投標抬高或壓低報價的,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有關廢標規(guī)定的;
18.4招標單位當眾宣布核查結果,并宣讀有效投標的單位名稱、投標報價。
七、評 標
19、評標內容的保密要求
19.1公開開標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標單位合同為止,凡屬于審查、澄清、評價和比較投標的有關資料,和有關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應向投標單位或與該過程無關的其他人泄露。
19.2在投標文件的審查、澄清、評價和比較以及授予合同的過程中,投標單位對招標單位和評標委員會其他成員施加影響的任何行為,都將導致取消投標資格。
20、評標原則和評標辦法
20.1評標工作應遵循公平、公正、科學、擇優(yōu)的原則。
20.2評標委員會將僅對按照本須知實質上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投標文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建設部89號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七部委聯(lián)合發(fā)布的12號令《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guī)定》及《**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等的規(guī)定執(zhí)行。
20.3具體實施辦法按照湘建建字(2002)394號文件辦法中綜合評估法的規(guī)定。并在勝任程度及信譽評分表中設置加分項目,綜合評出投標單位的得分排序。
20.4評標程序分為初步評審、詳細評審、推薦中標候選人與定標。
20.4.1初步評審:評標委員會根據(jù)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評標標準和辦法,對投標文件系統(tǒng)地進行初步評審和比較,確定不合格投標人和進入詳細評審階段的投標人名單。
20.4.2詳細評審:評標委員會根據(jù)招標文件確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對經初步評審合格的投標文件的技術部分和商務部分作進一步評審、比較、確定投標人的排名順序。
20.4.3推薦中標候選人與定標:評標委員會推薦中標候選人名單,并提交書面評標報告。由招標領導小組根據(jù)評標報告在中標候選人中確定中標人。
20.5投標文件技術部分(技術標)內容為招標文件要求投標文件提供的施工組織設計部分:商務部分(商務標)內容為招標文件要求投標文件提供的施工組織設計以外的其它部分。技術標實行暗標、商務標實行明標,先評技術標,后評商務標。技術標必須符合招標文件中有關格式規(guī)定;未按照規(guī)定要求提供的技術標計零分。在詳細評審階段投標人得分匯總計算時打開技術標密封條。
20.6本工程招標人設標底價,評標時的基準價按如下方法計算:
A:+A:+A、+……An
基準價二B*30%十 (A1+A2+A3+。。。+An)/N*70%
B為招標人的標底。An為進入算術平均的投標報價,N為進入算術平均的投標報價的個數(shù)。
最高投標報價≥1.04X次高投標報價時,則最高投標報價不進入算術平均的投標報價;最低投標報價≤0.95X次低投標報價時,則最低投標報價不進入算術平均的投標報價:其余情況的投標報價均進入算術平均。
評標委員會應當在開標后十日內提出書面評標報告和推薦中標候選人。招標人應當自收到評標報告和推薦候選人名單之日起,在指定的媒介上對推薦的中標候選人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十日。招標人應當在公示期滿之日起十日內確定中標人。
20.8中標原則:評標委員會************號文件中綜合評估法的規(guī)定評標,按得分高低推薦出有排序的中標候選人。
八、授予合同
21、合同授予標準
招標單位將把合同授予綜合比較最優(yōu)的投標單位,確定為中標的投標單位必須具有實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資源。
22、中標通知書
22.1確定出中標單位后在投標有效期截止前,招標單位將以書面形式通知中標的投標單位其投標被接受。在該通知書(以下合同條件中稱“中標通知書”)中給出招標單位對中標單位按本合同實施、完成和維護工程的中標標價(合同條件中稱為“合同價格”)以及工期、質量和有關合同簽訂的日期、地點。
22.2中標通知書將成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22.3招標單位將及時將未中標的結果通知其他投標單位。
23、合同協(xié)議書的簽署
中標單位按中標通知書中規(guī)定的日期、時間和地點,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前往與招標人代表簽訂合同。
第二章:合同條件
《建設工程施工公開招標投標文件》的"合同條件",采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設部頒發(fā)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的"合同條件"。
第三章:合同協(xié)議條款(略)
招標時明確的要求:
工期違約:
投標時承諾的工期為合同工期,實際工期比合同工期(含簽證順延工期)推遲一天交付使用,每天按工期總造價罰萬分之二。
工程質量:
本工程實行優(yōu)質優(yōu)價,確保優(yōu)良。
施工方必須服從建設方的管理及安排,并與其它專業(yè)施工方密切配合,不得互相推諉,否則建設方有權終止合同,一切損失由施工方負責。
第四章:合同格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