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與北京某國企人力資源總監(jiān)交流,談起對分子公司副職的考核,分享了兩個“績效連帶責任”的案例:
華為,對于完不成績效承諾的部門——
1、部門主管降職或免職;
2、部門副職不能晉升為正職——把副職與正職綁在一條船上,副職必須與正職并肩奮斗;
3、部門所有員工不能加薪——把員工與部門綁在一條船上;
4、從部門調(diào)出的人員,降職使用,沒有退路。
曾國藩的湘軍,“其將死,其軍散;其將勝,其軍完。從湘軍之制,則上下相維,喻義于利。將卒親睦,各護其長。”
所以湘軍上下:“呼吸相顧,痛癢相關,赴火同行,蹈湯通往,勝則舉杯酒以讓功,敗則出死力以相救”。
以上兩個案例,都是以“強勢的高績效文化”為支撐。如果公司的企業(yè)文化比較溫和,不適宜推行以“連坐懲罰”機制,也可以換個方向:即使不能懲罰不提倡的行為,也可以獎勵企業(yè)所倡導的行為,設一筆專項獎金,對高績效的團隊,予以“連坐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