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簽訂目標責任的團隊,關鍵業(yè)績考核往往與目標責任考核配合使用。目標責任考核注重結果考核,考核周期為年度或項目周期,關鍵業(yè)績考核堅持過程控制與結果相結合的原則,考核周期可以采取季度、月度,也可以根據項目周期選擇幾個關鍵控制時點來進行考核。如何將目標責任考核與階段過程考核相聯(lián)系是很關鍵的,要將目標責任考核進行分解反映在階段過程考核中。
1. 考核周期
分(子)公司根據業(yè)務性質特點,可以進行階段關鍵業(yè)績考核,但周期不宜過短,半年度或季度考核比較適宜。對于業(yè)務部門,一般都應有階段關鍵業(yè)績考核,根據公司的業(yè)務特點及組織結構形式,考核周期為月度或季度。對于項目,根據項目特點及項目周期,可以在關鍵時點進行階段關鍵業(yè)績考核。
2. 績效考核者
對分公司、部門和項目的關鍵業(yè)績指標考核,一般由公司職能部門或分管領導提出相應考核指標及績效目標,經公司總經理審定后執(zhí)行。對分公司的績效考核,由各有關部門負責對相關指標提出考核評價意見,由分管領導進行評價,最終評價結果一般由公司總經理確定。
對部門、項目的關鍵業(yè)績指標考核評價主要有三種主要模式:第一,由公司總經理、分管領導及其他領導各自打分評價,最終加權確定;第二,由分管領導提出評價意見,最終由公司總經理評定;第三,由公司主要領導組成的績效考核委員會評定。三種模式各有優(yōu)缺點,各有適用條件,一般根據公司的企業(yè)文化特征及領導風格來選擇。
3. 績效考核流程
無論采用哪種模式,一般首先需要被考核部門做自我陳述,對階段工作成果做簡要說明,根據考核指標逐項進行闡釋,同時提供必要的績效考核數據;其他有關部門應該提供相關考核數據,并對有關考核指標進行評價、說明;公司分管領導要對分管部門工作進行評價、說明;公司總經理應對績效考核結果做最終說明,肯定取得的成績,提出改進事項。以下是某公司關鍵業(yè)績季度績效考核流程:
1) 確定績效考核指標:每季度初,由局長(經理)與有關副經理根據階段工作目標及重點,確定專賣業(yè)務、營銷業(yè)務、中轉物流業(yè)務以及其他方面考核指標所占權重;專賣業(yè)務、營銷業(yè)務、中轉物流業(yè)務以及其他方面分管副經理與相關部門根據公司發(fā)展導向,確定關鍵業(yè)績考核指標及權重后,由督察考評中心以文件形式下發(fā)。
2) 考核數據信息收集:在考核期間,市局(公司)機關各科室(中心)負責記錄有關績效考核數據;督察考評中心負責組織有關科室(中心)定期深入縣(區(qū))局(營銷部)監(jiān)督、指導、檢查有關工作,各部門要將檢查情況匯總并提交報告;各有關部門負責在績效考核第1日,將有關績效考核數據上交分管領導。
3) 業(yè)績述職報告:績效考核第1日,縣(區(qū))局(營銷部)將業(yè)績述職報告上交分管領導審核。
4) 分管領導審核評價:績效考核第2~4日,分管領導對縣(區(qū))局(營銷部)述職報告及有關部門提交的相關數據進行審核,同時對分管業(yè)務關鍵業(yè)績指標進行打分評價。
5) 績效考核評價:績效考核第5日,召開局長辦公會議,聽取有關成員意見,經過充分討論后,由局長(經理)最終確定各單位通用考核指標得分。
6) 績效考核結果確定:由督察考評中心負責匯總、計算出各單位關鍵業(yè)績考核最終得分。
詳見:“水木知行績效管理實務叢書”-《績效管理方案設計與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