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四)
經(jīng)文:
蒙(1):亨。匪我求童蒙(2),童蒙求我。初筮告(3),再三瀆(4),瀆則不告。利貞(5)。
初六:發(fā)蒙,利用刑人(6),用說桎梏(7),以往吝(8)。
六四:困蒙,吝(13)。
六五:童蒙,吉(14)。
注釋:
(1)蒙:卦名。從草從彖,本義是彖上的草木。彖,高地,高地被草木覆敝。后引申為萌發(fā)、蒙昧、幼稚、蒙敝。
(2)匪我求童蒙:不是我求童蒙。童蒙,幼稚蒙昧之人。
(3)初筮告:第一次占筮則告訴(吉兇)。初,第一次。筮,占筮。
(4)再三瀆:接二連三(來筮)則是瀆慢(占筮)。瀆,瀆慢、褻瀆。
(5)利貞:宜于守正道。貞,正。
(6)發(fā)蒙,利用刑人:啟發(fā)蒙昧(之人),宜用于型人(使他得到警戒)。發(fā),啟發(fā)。刑人,受刑之人。
(7)用說桎梏:脫去手腳刑具。說,在此讀“脫”。古“說”、“脫”通用。桎梏,古代刑具,在腳稱“桎”,在手稱“梏”。
(8)以往吝:(雖)已前往,但行動困難。以,帛《易》作“已”。吝,難行之狀。古“吝”“遴”通用,在此應(yīng)作“遴”。
(9)包蒙吉:取其蒙昧則吉。包,先儒多解為包容、包含。此有“取”之義。古“包”字亦有“取”義。
(10)納婦吉,子克家:娶媳婦吉,兒子成家。納婦,兒子娶媳婦??耍伞?/span>
(11)勿用取女:不要娶此女子。取,娶。
(12)見金夫,不有躬:見有金錢的男人,即失其身。金夫,有金錢的男人。躬,身子。
(13)困蒙,吝:困于蒙昧,必有悔吝。
(14)童蒙,吉:孩子的幼稚蒙昧,主吉。
(15)擊蒙。不利,為寇:治蒙昧者方法不適宜,蒙昧者可變成盜寇。擊,治、懲治。
(16)利,御寇:(若)方法適宜,蒙昧者可御防盜寇。
今譯:
蒙:亨通順利。不是我求童蒙,而是童蒙求我。初次占筮則告訴(吉兇),再三(來占問)是瀆謾(占筮),瀆謾則不告訴(吉兇)。(此占)宜于守正道。
初六:啟發(fā)蒙昧者,宜用刑人(使之得到警戒),脫去(刑人)桎梏,(雖)已可往,(但)行動仍很困難。
九二:取其蒙昧幼稚則吉。娶媳婦吉,兒子成家。
六三:不要娶此女子。(她)見了有金錢的男人即失身。(這婚事)沒有好處。
六四:被蒙昧所困,必有悔吝。
六五:孩子的幼稚,主吉。
上九:懲治蒙昧方法不適宜,蒙昧者可變?yōu)楸I寇。若適宜,蒙昧者可防御盜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