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毅:為反恐美國銀行開天窗
過去,瑞士銀行誓死保衛(wèi)客戶機密。
眾所周知,銀行是靠信譽生存的,而銀行的客戶資料是頭等重要的商業(yè)機密。瑞士銀行之所以信譽滿天下,數世紀來承接了世界各地的各類客戶,最重要的就是瑞士銀行嚴格遵守市場經濟商業(yè)道德和客戶信譽,甚至到了寧死保衛(wèi)銀行機密的地步。
二戰(zhàn)后,多國為了獲取納粹掠奪并存在瑞士的猶太人資產,與瑞士進行了幾十年的外交和法律斗爭。直到近年,在主要是歐洲各國的強大壓力下,瑞士才終于有所松口,答應有條件部分開放銀行客戶信息。
現在,美國銀行被迫向政府開放。
美國現有的10000家銀行都是私有銀行,都有著遵守市場經濟信譽的生存天職。雖然它們都是市場經濟的產物,都受美國銀行法律體系的保護。但是,當市場經濟規(guī)則與反恐發(fā)生沖突時,今天美國的銀行也面臨著與瑞士銀行相似的情況。只不過相比瑞士銀行,美國的銀行堡壘就像一層窗戶紙,因為新的規(guī)則將要開個銀行的天窗。,
美國現行法律既在保護又在侵權。
美國的法律基礎主要來自英國的法律,今天的法律體系已經十分龐雜,且上下左右經常重疊和交叉。如聯邦法律和州法律就常有沖突。
美國銀行的法律是嚴格保護儲戶利益的,但同時,美國至少14部聯邦的銀行法律,和至少50個州的法律又分別規(guī)定了,在美國的銀行必須要接受,美國聯邦儲備局、財政部貨幣管理局、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司法部、商務部和州銀行局的多重監(jiān)管。
允許調查銀行客戶資料的這項計劃如果實施,代表著美國情報機構將以整合金融資料庫、犯罪記錄和軍方情報的方式,鎖定和追蹤恐怖分子和犯罪集團。根據現行法律,執(zhí)行這項計劃并無問題,但明顯侵犯個人隱私,極有可能遭到隱私權益人士的強烈批評。
美國情報機構正在調查可疑客戶。
在美營運的金融機構,目前都必須向美國財政部“金融犯罪執(zhí)法網絡”(FinCEN)通報“可疑客戶活動”,例如巨額匯款和不尋常的銀行賬戶。雖然聯邦調查局(FBI)已經擁有完全的權限使用金融資料庫,但包括中央情報局(CIA)和國家安全局(NSA)在內的情報機構,則必須向FinCEN逐案提出申請。
財政部這項計劃,可讓CIA和NSA等情報機構,有能力分析比以往更多的原始金融資料,將有助于情報人員追查攻擊密謀或犯罪計劃的模式。
據財政部統(tǒng)計,全美金融機構每年向當局通報1500萬筆以上的“可疑客戶活動”。其中包括,超過一萬美元以上的個人現金交易、可疑洗錢、貸款欺詐和電腦網絡黑客事件。
美國銀行機密法限制調查銀行客戶。
根據美國現行法律“銀行機密法”(Bank Secrecy Act)規(guī)定,銀行客戶資料受到嚴格的保障。
但執(zhí)行這項計劃的美國財政部辯解,政府機構共享犯罪、金融和情報資料,可以提升當局確定恐分子的能力。而現行法律允許FinCEN和情報機構分享金融資料庫,以協(xié)助偵查和遏制對國家安全的威脅,只不過情報機構必須遵守明定的保障條款。
看來,對法律的解釋,美國和中國在這方面都是一樣的,政府都有優(yōu)先權。
字數:1309,時間:20130316-12:51,地點: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