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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春霞:四號代表人物:“蘋果教主”喬布斯的“禪”與人格剖析 
2016-01-20 49138

博主前言:這世界上只有三只蘋果,第一只蘋果被伊甸園的亞當夏娃偷吃了,第二只蘋果砸在了牛頓智慧的腦袋上,第三只蘋果被喬布斯輕輕的咬了一口。。。

蘋果公司前CEO史蒂夫.喬布斯是一個有無數“粉絲”但幾乎沒有一個朋友的人。與他近距離接觸過的人都強烈地感受到他一身的惡習,而且也沒有什么獨特的才能。在與他共事的人寫的回憶錄里,我們都能看到這個英雄如何欺世盜名的諸多故事。

  問題在于,所有關于喬布斯如何欺世盜名、如何卑鄙下流的故事并非什么秘聞(《時代》第一次把他作為封面人物時就順便提到了這些事實),但似乎絲毫無損于他作為英雄、偶像和教主的形象。蘋果的“粉絲”接觸到的只是那些“酷得令人發(fā)指”的產品,進而真誠地覺得首發(fā)式上手拿著這種產品激情飛揚地“布道”的那個人也是“酷得令人發(fā)指”的。即使他身上有什么污點和缺陷的話,那污點和缺陷也散發(fā)著幾分酷意。

  與他近距離接觸的人可不這么看。據說蘋果公司的員工唯恐與喬布斯同乘一部電梯,因為他會尖銳地向你發(fā)問,如果你的回答不合他的心意,你可能還沒下電梯就被開除了。這個說法多少有些妖魔化的嫌疑,但蘋果員工不愛與喬布斯一起乘電梯的另一個理由卻是真實的:喬布斯深信自己長年吃素身上不會有異味,所以他極少洗澡。這個事實生動地反映了喬布斯的思維特點:他深信的東西你必須深信,如果你的感受和體驗不符合他深信的事實,那一定是你的感覺出了問題。這樣說既不是對他的指責,也不是對他的褒揚,而只是說明一個事實:喬布斯總是不合于流俗,反抗流俗,甚至完全視流俗為無物,這是他自少年時代就養(yǎng)成的第二天性。他的所有長處和短處、他獲得的所有機會和遭遇的所有威脅,都與這個習慣有關。喬布斯愛開奔馳600,所以他常常面臨著找不到適合如此寬車身的車位的問題。但這個問題對他來說從來不是問題,因為他把車停在專為殘障人士預留的車位上,問題就解決了。有道德感的人會覺得他是一個惡棍,其實與其說他是一個不道德的人,不如說他是一個視道德為無物的人。借用尼采的話說,他無視善與惡的奴隸道德和庸人倫理,他的視線永遠落上“善惡的彼岸”,而“善惡的彼岸”只有“美”與“丑”、“超群”與“平庸”,用今天流行的話來說就是“酷”與“不酷”。

喬布斯11歲的時候,他以不停地哭鬧(一直到他成為蘋果公司的董事長,他都保持著這個習慣)逼迫養(yǎng)父母搬家,理由是他不愿繼續(xù)上原來的學校了。養(yǎng)父母總是遷就這個領養(yǎng)來的寶貝,就搬了家。上帝保佑,如果不是這次搬家,他就不會認識他同學的鄰居史蒂夫·沃茲尼亞克,那么世界上就沒有蘋果公司。到了上大學的時候,他故伎重演,拒絕上著名的柏克利大學,原因是這個大學離家太近,他的很多同學都上這所大學,他堅持要到遠在俄載岡州波特蘭市的里德學院,這是一所學費奇貴的私立大學。養(yǎng)父母只好把所有的積蓄拿出來為他交了學費。進到這所大學后,他把所有的心思都花在如何在這所與眾不同的大學表現得與眾不同。于是他開始吸食毒品,研究東方神秘主義哲學(正是在這個時候,他讀到了鈴木大拙寫的《禪道》和《禪學入門》)。上了一個學期,所有規(guī)定的功課都不及格,于是他決定在這個學校里當一個退了學但繼續(xù)混在學校的“學生”——準確地說,是一個長發(fā)齊肩、與極少數“杰出學生”一起下IBM 公司正在流行的一種德國棋、參加當地印度教派的聚餐、在波特蘭附近一所農莊里與一些反戰(zhàn)人士一起體驗自給自足的家耕生活,同時通過吸食毒品和打坐冥想,尋找如夢如幻的神秘體驗的學生。

  喬布斯的同學早已看出,喬布斯心里有一種深重的自卑感,因為他知道自己是被人領養(yǎng)的私生子。著名心理學家、《自卑與超越》的作者阿德勒認為,每一個人的自我都是由三個“我”組成:自己眼中的“我”、他人眼中的“我”和想在他人眼中呈現的“我”。如果一個人的這三個“我”重合程度相當大,那么它的人格就是相對合諧和健全的。如果這三個“我”的差異和沖突相當大,其內心的焦慮和自卑感就越大,其超越的沖動也就越大。超越方式的差別,就決定了其人格的差別。一種可選方案是,處于自卑和焦慮狀態(tài)的人把他人作為假想敵,有意無意地把自己當下的處境和狀況歸罪于他人,用一切可能的攻擊性思維、詆毀性言語和挑釁性行為,想象性和實踐性地壓倒和戰(zhàn)勝他人;另一種可選方案是,處于自卑狀態(tài)的人坦然承認自己的缺陷,把自己的缺陷看作是對于他人的某種虧欠并盡力加以彌補,同時把他人想象為憑自己的誠意可以贏得的合作者和贊助者,通過建設性思維、贊賞性語言和合作性行為,逐漸實現對自卑的超越和三個 “我”的重疊,從而實現與他人的共贏和多贏。

  兩種選擇決定兩種人格類型(每種類型又分為數種亞類)。喬布斯顯然屬于前一種,即怨恨型人格。這種人格的極端型態(tài)是英雄型人格(后一種類型的極端型態(tài)是圣徒型人格)。他把讓自己感到自卑的“與眾不同”強化,以挑戰(zhàn)、壓倒他人的方式重新定義“與眾不同”,努力讓自慚形穢的“與眾不同”散發(fā)出令他人驚異、折服的光彩,讓他人對“與眾不同”的自己刮目相看,從而以一種獨特的方式實現三個“我”的統(tǒng)一,最終驅除內心的自卑和不安全感。

  喬布斯早年的密友、曾經一起吸毒、一起去印度朝圣的丹尼爾·科特克說:“可以確切地說,史蒂夫心中總是裝著他的蘋果電腦。從更深層次上分析,他的成功是由于其內心總有一種深切的不安全感,正是這種不安全感使他必須出去闖蕩以證明自己存在的價值。另外,由于他從小就知道自己是被收養(yǎng)的孩子,他的行為并不被大多數人理解?!?/span>

    值得指出的是,對自卑的這種超越方式是“結果導向”的。即只要達到目的,用什么方式無關緊要。所以英雄型人格常常都帶有明顯的流氓和竊賊的色彩。這樣的“英雄”盡管不容于周圍的人,但常常能夠出奇制勝。

  喬布斯的中學同學布魯斯·柯切歐回憶他時說,“有一件事時常在我腦子里浮現。那是一個濃霧的日子,我們是高中新生,班上所有的男生都繞著運動場跑步。突然間,在我前面的喬布斯回頭看,因為霧太大看不見體育教師,他就席地坐下休息。我想這個辦法不錯,也跟著他坐在地上。我們倆就這樣坐著休息,看著別的同學擦身而過,等到大家繞了一圈跑回來時,我們再站起來插入隊伍。我們都按部就班地埋頭苦干,但他就是有辦法偷賴,而又能讓他們覺得他全力以赴貫穿始終?!?/wbr>

  多年以后,喬布斯又將這種“王者歸來”的故事重演了一遍,不過這一次喬布斯演得無比精彩。

從麥金托什機(Macintosh)問世到1994年這十年,對于蘋果公司來說是“失去的十年”。蘋果公司的硬件主導的思維(電腦本質上是一臺機器,電腦軟件只是這種機器的一種輔助零件而不是一種獨立的產品)把本來是引領個人電腦潮流的蘋果公司引向了末路。本來,麥金托什機的卓越之處主要在于它的軟件(圖形界面的操作系統(tǒng))而不是硬件,但包括喬布斯在內的蘋果的領導人相信,這臺打敗IBM的PC的電腦是徹頭徹尾卓越的機器,所有用戶應該也一定會完完全全地購買這臺機器,而不是購買其附屬的部分(軟件)。這種觀點有一個潛臺詞:整個PC整機市場屬蘋果一家獨占,其他廠商都該出局。這種自負是致命的。你(們)死我活、唯我獨尊的競爭思維讓蘋果失去了確立行業(yè)標準,搭建行業(yè)平臺,繼而在這個平臺上獲得行業(yè)領導力的機會。唯我獨尊的預期導致的是自我放逐。在軟件技術上至少領先微軟10年的蘋果在此后的10年中,讓模仿麥金托什機的操作系統(tǒng)微軟獲得了平臺領導的資格,與英特爾聯手,成了行業(yè)中統(tǒng)領“猴群”的“大猩猩”,而蘋果成了偏安一隅的“狒狒”。當微軟推出Windows95時,蘋果已經奄奄一息了。喬布斯被逐出蘋果后,創(chuàng)立了NeXT公司,在Wintel的產業(yè)生態(tài)中,這家公司與蘋果公司一樣茍延殘喘。1996年,喬布斯游說蘋果公司的CEO阿梅里奧買下NeXT公司,一起抗衡微軟。病急亂投醫(yī)的阿梅里奧相信了喬布斯的話。但買下NeXT公司并沒有讓蘋果公司有些許好轉的跡象。在喬布斯策動下,董事會解雇了阿梅里奧,并請喬布斯回到蘋果。當時業(yè)界和媒體一致不看好蘋果,Western Digital公司的CEO哈格蒂說,“蘋果公司仍然有機會改寫歷史。但是它需要雇用上帝來完成這項工作?!?一家媒體這樣說道:“蘋果公司不能沒有優(yōu)秀的日常事務經理、夢想家、領導者和政治家。唯一有資格經營這家公司的人早在2000年前就被釘死在十字架上了。”

  喬布斯雖然急著回來執(zhí)掌大權,但他也不知道蘋果的出路在哪里。于是他選擇了可進可退的位置,不是擔任公司的CEO,他在經營他的另一家公司Pixa的同時,擔任了蘋果公司的“臨時CEO”,在“臨時”三年多之后,看到蘋果的局勢明顯好轉的時候,他才宣布摘掉“臨時”二字,正式入主蘋果。

  蘋果的起死回生,是多種因素造成的,喬布斯的確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很難說是“決定性”的。喬布斯在12年放逐中歷經磨難,也享受了成功,再也不是當年那個極度自負、自戀又自卑的“狂夫”了。以前他相信公司憑著一項天才的發(fā)明就能夠吸引、征服所有的用戶(他的名言是“當貝爾發(fā)明電話的時候,他做過市場調查嗎?當然沒有。”),現在他意識到一個公司可以憑某個天才的發(fā)明起步,但穩(wěn)健持續(xù)的成長一方面要靠團隊合作(“蘋果公司就是一支團隊”),另一方面必須順應產業(yè)的趨勢和用戶的需求。他看到有幾種因素正悄然改變了計算機的行業(yè)生態(tài):一是互聯網,一是用戶對個性化、時尚化的追求。這種趨勢體現在他在Mac前面加的這個“i”——兼指Internet(“互聯網”)和i(“小我”,“個性化的我”)。當喬布斯在Mac前面加上i的時候,實際上是給蘋果注入了一種新的文化基因。在一定程度上說,蘋果公司的今日之“我”非昨日之“我”。那種唯我(公司之我、喬布斯本人的個人之我)獨尊的文化逐漸轉化成另一種唯我(消費者之“我”)獨尊的文化。

  應該說,蘋果公司在成立之初,就在某種程度上已經具備這種崇尚“小我”的基因:讓使用計算機不是極少數人的特權,而是人人都擁有的權利。正是蘋果開始了個人電腦革命:如果說蘋果I和蘋果II時讓普通人購買得起電腦,那么麥金托什機則讓普通人都能操作電腦。它透露出這樣一種設計思路:最好的技術是讓人感受不到的技術,它提供的是一種KISS(Keep It Simple,Stupid,即保持簡單易用)界面。但蘋果企圖在市場上一家獨大的心態(tài)既是對生態(tài)的無視,又是對用戶的無視。蘋果對“小我”的強調(麥金托什機的廣告就是以砸爛“老大”為主題),更多的出于一種從蘋果自身出發(fā)的“革命” 立場(即通過打倒老大來確立自己新的“老大”地位),而不是出于用戶的立場。這種“唯蘋果獨尊”的傾向在蘋果III和Lisa電腦上表現得更加明顯。蘋果由此走上了一條自絕于產業(yè)生態(tài)和用戶的自我放逐之路。

  喬布斯重回蘋果之后推出的“i系列” 產品(從iMac到iPod再到iPhone),激活并放大了蘋果公司崇尚“小我”的基因,蘋果的設計理念走向這樣一種理念:用戶要的不是技術,甚至不是電腦,而是利益的最大化和體驗的最優(yōu)化。

喬布斯在1974年去印度朝圣,結果失望而歸。他打消了借助某位大師或某種宗教來解決內心的困惑和不安,相信只有通過個人的修煉、直覺和頓悟獲得真諦。他重新對強調“教外別傳,不立文字,直指人心,見性成佛”的禪學產生了興趣,并跟隨來自日本的禪道師父古文知能學禪。禪強調直覺和頓悟,但要達到“頓悟”又可能是一個漫長的過程。通常要經歷“見山則山”到“見山不是山”再到“見山還是山”的三個階段。喬布斯的職業(yè)生涯經歷了三個階段:創(chuàng)立蘋果公司,被逐出蘋果公司,重回蘋果公司。當蘋果還是蘋果的時候,蘋果已不是當初的蘋果,Mac還是Mac又不是當初的Mac(而是iMac)。從Apple I到iPod,從“蘋果電腦公司”更名為“蘋果公司,”表明喬布斯已逐漸參透了他的“禪”?!安涣⑽淖?,直指人心”在喬布斯那里變成了一種獨特的技術和設計思路:No Button(“無需按鈕”)?!鞍粹o”是電子設備“天然標志”,但用戶要的不是按鈕,而是“直指人心”的功能、效用和體驗。所以iPod的外型設計極其簡單:使用者“所見即所得”,只看到一個屏幕和一個“唱片”(其實是一個隱形化的按鈕加觸摸操作盤)。IPhone把No Button技術和設計理念貫徹到極致:一部只有屏幕沒有按鈕的手機。

  喬布斯在任何公開場合穿的那件圓領T恤衫(與翻領T恤不同,它沒有一個鈕扣),其實是他隨身攜帶的旗幟,這是一面“不立文字,直指人心”的旗幟,但人們都知道上面寫著什么——No Button。

  這就是這位“蘋果教”教主的“禪”。

  他真的參透了,大徹大悟了嗎?未必。安迪·格魯夫曾這樣評價喬布斯:“史蒂夫永遠是史蒂夫,他唯一可能的變化是頭發(fā)變得更少?!彼娴目朔藘刃牡哪д希ьI蘋果走出了魔障嗎?蘋果的盛況還能持續(xù)多久呢?

                   (文章節(jié)選自《21世紀商業(yè)評論》作者吳伯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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