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總則
第1條 目的
為了指導員工進行合理的操作,保障員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 職責劃分
1.行政部門負責安全制度的制度、改善和執(zhí)行監(jiān)督。
2.各部門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負責員工安全操作制度的執(zhí)行和落實。
第3條 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各項安全管理和操作操作工作。
第2章 安全操作規(guī)范
第4條 有危險性的工作應由對工作人員進行事先的培訓并做好各項安全保障工作。
第5條 操作現場出現灰土塵埃時,現場操作人員應帶上口罩及眼鏡。
第6條 工作現場頂上可能落下傷人物體時,進入人員必須配戴安全帽。
第7條 搬運、使用強烈腐蝕性的濃酸時,必須按照使用說明書進行操作,避免身體與酸接觸。
第8條 使用電氣器材前,首先查看外包絕緣材料是否破損,并保證沒有導電物體接近電源。
第9條 使用塔架或扶梯前,要嚴格檢查其是否堅固。
第10條 不得亂扔亂丟玻璃、鐵釘、鐵絲等物品。
第11條 不得穿著松弛衣褲操作機器或走近運行中的機器。
第12條 所有的工具,使用后應立刻放回工具箱中,工具箱一律放置在指定位置。
第13條 尖銳工具,不得放置于衣袋中,且使用完畢后,立刻加蓋防護圈蓋。
第14條 鍛鑄或焊接時,要阻止他人靠近,并配戴必要的眼罩等防護用品。
第15條 汽車、堆高機、起重機等車輛的駕駛員必須領有駕駛執(zhí)照,無照人員不得駕車。
第16條 駕駛汽車或機車,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
第17條 進行電器機器修理、更換檢查保險絲,或其他有觸電危險的工作時,要先關閉開關。
第3章 附則
第18條 員工要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覺接受安全教育,學習安全知識,做到安全操作。
第19條 操作工程中,員工要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范,以避免各類事故發(fā)生。
第20條 公司安全管理人員要切實履行職責,隨時檢查相關人員的操作是否符合安全規(guī)范。
第21條 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