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獎懲機制來鼓勵員工的業(yè)績是一種很有效的方法。
增加薪水和晉升職位都是最好的和最切實的獎勵,但這種獎勵形式并不是唯一的。其它有效的獎勵包括年假(幾小時到幾天的假期)和其它一些方式(如停車位、更靈活的工作時間、帶窗戶的辦公室、運動時間等等)。
不切實的獎勵可以是免征性的獎勵——沒有獎金——只有每月的“員工之星”及在公司每日新聞中的員工介紹。
不要低估了這些象征性的獎勵。
許多員工認為獎金是首要積極的因素,但是員工的民意調查表明,獎金只在所有獎勵名單中排第四或第五?!肮ぷ鳚M意度”、“深造的機會”、“獨立性”始終排在前三位。
信任也是對員工的一種獎勵。賦予其工作中很大的控制力及相應的責任——只要和權力掛鉤及提供在新職位上所需的資源。
為員工提供掌握更多知識技能的學習和成長的機會,并建立其工作的自信心,他們會為這些相應的獎勵而努力工作。下面是三個獎勵的法則:
獎勵和行為掛鉤:如果獎勵來自于行動的結果,那么獎勵將會和行為掛鉤,這些員工都很清楚。這可以簡單到“達成你的銷售目標,就可以拿到獎金?!?br />
公平的獎勵:這不是贈于好朋友和寵物的禮物。設定客觀的標準,并相應予以獎勵。
確定每一個員工都清楚獎勵規(guī)則:清晰地闡述獎勵標準,當眾宣布獎勵規(guī)則。
“公平”的獎勵制度意味著所有員工都有相等的機會來獲得獎勵,但是獎勵必須發(fā)給那些應得獎勵的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