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應該理清什么是家庭暴力?家庭暴力目前尚無統(tǒng)一界定的概念。我國學者一般認為:“家庭暴力是指在家庭內部出現(xiàn)的侵犯他人人身、精神、性方面的強暴行為?!蔽覈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對家庭暴力行為給出了具體的定義:“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它手段,給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后果的行為。”[2]家庭暴力有以下分類:按其形式可分為三類:(1)身體暴力。包括所有對身體的攻擊行為,如:毆打、推搡、打耳光、腳踢、使用工具進行攻擊等。(2)語言暴力……以語言威脅恐嚇、惡意誹謗、辱罵、使用傷害自尊的語言,從而引起他人痛苦。(3)性暴力。故意攻擊性器官、強迫發(fā)生性行為、性接觸。家庭暴力愈加引起社會的關注,不僅僅是家庭暴力本身,更重要的是它對孩子個性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