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分析,每個孩子都有下列四種心理需要:
1.父母的愛護和關懷;
2.被接受、被尊重;
3.得到別人的贊賞;
4.在家里有地位。
有些孩子可以利用好的行為表現(xiàn),來取悅父母得到贊賞,從而滿足其心理需要;但有些孩子不能做到此點。當心理需要得不到滿足時,便會以不適當?shù)男袨樽鳛檠a償。
四種不適當行為:
第一種:引起注意。孩子需要得到父母的注意,才會感到自己被父母重視。而當孩子不能從好的行為取得父母的注意,便會用不對的行為來達到目的。
第二種:爭權力。像成年人一樣,孩子覺得自己是重要的,需要得到別人尊重和接受。當孩子覺得父母用權力來支配自己,就會以反抗來表現(xiàn)自己的能力。父母愈是行使權威,孩子的反抗就愈大。
第三種:報復。孩子在與父母爭權力的過程中,往往是失敗者;便轉(zhuǎn)用報復的行為來刺傷父母的心。孩子覺得這樣才令父母知道他的重要。
第四種:自暴自棄。當孩子覺得自己全無價值,就連對抗和報復的勇氣也失去,則會透過表現(xiàn)無能來逃避別人對他的要求。
過分保護、同情、控制和支配孩子,均是不尊重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