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名講師在授課中需要運用各種語言形式,把自己的知識、理念和技能傳授給學員。講師授課語言大致可以分為三類:
一、有聲語言:也就是口語表達,要做到清晰、宏亮、流利。同時有聲語言又可以分為理性語言和感性語言。理性的有聲語言就是表達有條理性、有知識性、有邏輯性。感性的有聲語言就是充滿情感的語氣和語法用詞,經常用到有詩歌、歌詞、故事等內容。
二、文字語言:就是可以看到的書面記錄、展示的內容。比如黑板或白板的板書、講義資料、PPT課件等。這些是文字語言的記錄。
三、肢體語言:包括手勢、表情、眼神等。有了豐富肢體語言可以增加講師的授課效果和魅力。
作為一名講師要學會把有聲語言、文字語言、肢體語言結合起來,融會貫通,才會有好的課堂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