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廠的薪酬主管黃某利用職務之便從2010年1月開始以多名已離職員工的名義冒領工資,目前已核實的金額約400萬元。日前,斗門警方將黃某抓獲,其家屬歸還公司218萬元,該案仍在繼續(xù)調查中。
案發(fā)純屬偶然
8月15日,珠海市某電池廠工作人員到派出所報案稱:本月5日,其公司財務經理發(fā)現有員工的工資被重復發(fā)放的情況,該員工仍在廠里上班,但賬務上卻顯示該員工有兩筆工資發(fā)放出去,一筆是正常的工資,一筆是離職工資。這兩筆工資是不可能同時存在的,后來經過廠內調查,懷疑珠海市某電池廠經營管理部薪酬主管黃某自2010年1月份開始多次以離職員工的名義或其他方式冒領工資,冒領金額約400萬人民幣,至于具體數額公司仍在核查。
接到報案后,民警立即展開調查,經調查發(fā)現,該工廠一員工原本要從該廠辭職但是因為沒找到合適工作又決定暫不辭職繼續(xù)在廠里上班,待到發(fā)工資時他發(fā)現工資比原來多發(fā)了,于是就告訴部門主管。主管跟財務經理反映后,財務經理發(fā)現了問題所在。民警隨后將犯罪嫌疑人黃某抓獲。
犯罪嫌疑人家屬歸還218萬元
經調查黃某交代了其利用工廠制度漏洞和其負責的核算當月員工應發(fā)放的工資并制作工資表的職務之便,根據其掌握的離職人員信息,制作虛假的工資表,并在錄入發(fā)放工資的銀行卡卡號時錄入為自己所掌握的銀行卡,后到銀行提取現金的形式冒領離職人員工資,黃某供認利用此方法侵占公司200多萬,但是公司目前已核實的就有400多萬元。民警在黃某家中搜出幾十張銀行卡,開卡人有的是其家屬有的是工廠已離職的工人,綜合卡上錢數的流動記錄也已超過200多萬。而對于黃某的所作所為,他的家屬并不知情,并且黃某得到這些錢后并沒有隨意揮霍而是存起來,在案發(fā)后黃某及家屬通過銀行轉賬及現金交付方式歸還公司人民幣218萬。目前該案還在繼續(xù)調查之中。
(轉自:南方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