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小明,劉小明講師,劉小明聯(lián)系方式,劉小明培訓師-【中華講師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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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小明:講師的責任感在哪?  
2016-01-20 58606
  我一直在思考做為一名職業(yè)講師的責任何在?可能有些朋友說當然是為了學員提升自我,為企業(yè)創(chuàng)造價值。但是聽起來,好像道理是這樣的,但我們有沒有反思,這種責任感或責任意識是否能夠落地?難道只是為了學員和企業(yè)?
最近很巧,我自己做了蓋洛普的五大優(yōu)勢的測試,最后報告的結果是:責任,表現,學習,專業(yè),統(tǒng)籌。責任排第一位。
所以,我不得不重新思考責任的定義。
我的觀點是:
1、責任的定義應更廣,不僅僅從講師這一職業(yè)去描述,而應上升到整個社會鏈條。
對企業(yè)負責,對學員負責,同時還要去培訓機構負責,對銷售經理負責,對家庭,對愛人等多元化的單位和個人負責。
2、責任的內涵突破單純的在課堂上為客戶上好課程,就是負責的觀點。
我的理念是,只要有時間、有精力盡量參與調研,盡量跟蹤效果,但實在沒時間,我會事先說明。
3、責任不是說出來的,而是做出來的。
經常接到培訓公司的銷售經理的電話,如果沒有告訴我關于客戶具體需求的信息,就直接安排課程的,我一般不原意去講,因為對需求和客戶背景都沒有一個初步的了解,就去上課,純粹是一種不負責的態(tài)度,這種課我寧愿不上。還有一個我堅持了很久的習慣,我建議講師朋友借鑒:每次培訓前提前至少30分鐘去現場,一是布置和檢查現場布置,二是爭取機會提前與相關負責人溝通和了解他們的想法。
4、講師的責任是無形的,更是影響深遠的。
“尊崇真知”對于一名講師來說太重要了,一句有內涵的話不經意會影響學員的一生,一句誤導的話也有可能貽害學員一輩子。所以,說出去的每句話,都應該是確保是“真言”,是個人真實體悟,是經過實踐檢驗或論證的知識、技能。盡管不能確定百分百正確,但至少我們應全力去達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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